日本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概况

发布时间:2013-11-14点击量:2378

日本是世界多地震国家之一,但不是受灾最重的国家,通过不断总结抗震救灾的经验教训,日本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紧急救援与防灾体系。这一体系是以防御地震为主的各种自然灾害为目标的。1978年2月公布了《大地震对策特别措施法》草案,并于当年12月14日开始执行。

 

日本中央防灾会议是推进综合防灾工作的最高决策机关,会长由内阁总理大臣担任,下设专门委员会和事务局,主要任务是贯彻灾害对策基本法,并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制定各种对策,设立必要的行政机构,确定全国性防灾规划及体制。中央防灾会议的办公室(事务局)是1984年在国土厅成立的防灾局,局长由国土厅政务次官担任,副局长由国土厅防灾局长及消防厅次长担任。主要任务是:推进灾害对策,如大地震对策、城市防灾规划和火山对策、土砂灾害(滑坡、泥石流等)对策等的实施,负责中央防灾无线通信网及防灾费用的分配等;在灾害应急反应方面,协调各部门应急反应,设立紧急灾害指挥本部(本部长为总理大臣)、非常灾害对策本部(本部长为国务大臣),主持各省厅(部)的灾害对策联络会议,派遣中央政府调查团,设立地震灾害警戒本部等。各都、道、府、县也由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挂帅,成立地方防灾会议(委员会),由地方政府的防灾局等相应行政机关来推进地震对策的实施。许多地区、市、町、村(基层)一般也有防灾会议,管理地方的防灾工作。各级政府防灾管理部门职责任务明确,人员机构健全,工作内容丰富,工作程序清楚。

日本十分重视防灾训练。1971年,中央防灾会议决定每年在关东大地震纪念日(9月1日)举行全国性综合防灾训练,目的是提高国民的地震意识,检验中央及地方政府有关机构的通信联络和救灾、救护、消防等各部门间的运转协调能力,并对各类人员进行实战训练。重点训练政府对防灾机构工作人员及各类救灾人员,包括自卫队和消防厅等的领导指挥能力。

日本深受地震火灾之害,因此十分重视这个问题,建立了火灾蔓延预测系统,制定了防止地震火灾的具体对策,包括食用油起火、煤油炉起火、化学药品起火、液化石油气起火和危险物设施起火的防火对策。

日本东京的地震应急工作做得是比较好的。自1988年12月内阁会议上确定了南关地区震灾应急对策活动要领后,国土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首都圈的防灾对策。特别是1995年1月17日阪神大地震之后,东京都对防灾应急予以加强,重新修正了“东京都地区防灾计划”。投资几百亿日元建立了集信息采集、分析、预测、传递、决策为一体的先进防灾技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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