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规范(二)大队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3-11-18点击量:1146

 

2.1 指挥员及组织机构(10分)
1)矿山救护大队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2人,总工程师1人,副总工程师1人。
2)矿山救护大队指挥员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并经国家矿山救援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3)救护大队指挥员年龄不应超过55岁。
4)组织机构健全:设立相应的管理及办事机构,如战训科、后勤科、培训科等。
评分办法:全部合格得10分。领导班子人员缺1人扣1分;发现1人未取得国家矿山救援技术培训中心的培训合格证扣1分;发现1人年龄超过规定扣1分。无相应的机构,扣2分。
2.2 救护培训(10分)
1)制定救护大队指战员年度培训计划。
2)救护中队指挥员按时参加救护培训。
3)按规定对新队员进行入队前的基础培训。
4)组织救护队员进行年度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
评分办法:查资料和记录,全部合格得10分。无培训计划扣4分;未组织救护指挥员参加培训(培训率低于70%),扣2分;未组织新队员入队前的基础培训扣2分;未组织救护队员进行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扣2分。
2.3 技术装备与设施(10分)
1)救护大队按规定配备救护仪器、装备、交通运输工具、办公、信息通信设备。见表21
2)救护大队应具有符合标准的培训、技能、体能、战备值班等设施和场所。
评分办法:全部合格得10分。大队技术装备缺1件扣1分;设施缺一项扣2分。
 
 
 
2-1    矿山救护大队技术装备标准                   
 

类别
装备名称
  
 
 
 
装备车
 
2
 
化验车
安设化验设备
1
面包车
指挥车
120km/h
2~3
具有卫星定位与导航功能
录音电话
 
2
 
多功能灾区移动电话
 
1
 
移动电话
 
 
指挥员每人1
惰气灭火装置
500m3/min
1
 
高倍数泡沫灭火机
BGP400
12
 
高扬程灭火泵
 
2
 
高压脉冲灭火装置
 
1
 
生命探测仪
 
1
 
救灾支护与破拆装置
 
1
 
气体分析化验室
 
1
配备气体化验设备
室内外训练场所
 
1
有训练设施和综合训练器材
培训教室
 
1
容纳40人以上,配备多媒体和投影仪
地下演习巷道设施
 
1
 
室内训练场馆
 
 
1
不少于500m2
四小时氧气呼吸器
 
10
 
便携式爆炸三角形测定仪
 
1
 
便携式自动复苏机
 
1
 
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1
 
计算机
 
6
笔记本电脑2
传真机
 
1
 
复印机
 
1
 
扫描仪
 
1
 
照相机
防爆型
1
数码
摄像机
防爆型
1
 
录像机
 
1
 

2.4 综合管理(10分)
1)矿山救援大队领导及业务科室责任制和执行情况。
2)战备值班管理:有战备值班的各项制度,并严格落实。
3)业务技术管理:有业务技术管理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技术训练、考核、知识竞赛、业务比武活动。
4)救护工作管理:有安全技术工作、事故处理、有偿服务的规定及其执行情况的记录或资料。
5)质量达标管理:有救护中队达标验收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达标活动。
评分办法:全部合格得10分。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有一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扣1分。
2.5 所属救护中队的综合素质(60分)
按“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进行考核。所属救护中队的平均分数乘60%,即为该项的实得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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