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民上点心啦!上海宝山一男子窗口随手一根烟 拘留所里过十天

发布时间:2019-04-12点击量:2138

“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许多老烟民都喜欢时不时地来上这么一根。前两天,宝山区的某位烟民吃完晚饭后,也习惯性地抽了支烟,但是这一次,他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却给消防员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自己也因此进了拘留所。

4月1日的晚上,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上的一家汽车修理厂发生了大火,消防部门调集了4个中队18辆消防车赶赴现场。经过消防员半个多小时的全力扑救,火势最终被扑灭,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消防人员查看后发现,现场的燃烧物主要是汽修厂露天堆放的轮胎和一些汽车零部件。

但是,消防人员和汽修厂都百思不得其解,起火的地方既没有电器线路,也没有其他的引火源,这些轮胎和汽车零部件怎么就大晚上的自燃了呢?于是,消防人员把目光转向了起火空地旁的一栋公寓。

公寓走廊的监控录像帮助他们找到了这起火灾的源头。

当晚7点多,居住在公寓三楼的茅某来到走廊东侧的窗口抽烟。

通过监控录像可以看出这是他第一次把烟头扔向窗外,然而烟头被窗玻璃弹回来了,弹落在走廊地面,他还踩了几下。

然而玻璃窗的一次“眷顾”并没能帮助固执的茅某,几分钟后,他又一次在相同位置吸了一支香烟,并再次将未燃尽的烟头扔向窗外,这次烟头从被直接扔出窗外。

20分钟后,窗户外闪现出了零星的火苗,随着火星飞舞的数量越来越多,很快整面窗户都被红色的火光映照。

浓烟进入室内,居民们纷纷逃出家门。混乱中,有人试图用脸盆接水灭火,但是收效甚微。随后,消防员赶到现场,才避免了火情的进一步发展。

然而,直到民警和消防部门火灾调查人员找上门,茅某都没有意识到,这场惊心动魄的大火,源头竟是自己扔出的小小的烟头。

消防部门很早就做过相关的测试,一根点燃的烟头它的中心温度可以达到700摄氏度以上,而生活中很多可燃物的燃点只有200度-300度,这种可燃物如果接触到点燃的烟头,很容易就会引发火灾。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宝山警方依法对茅某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做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真可谓“随手一支烟,拘留所里过十天,吸烟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消防蜀黍的提醒:

很多人在生活中对一些消防安全的习惯并不掌握,可能有一些自己不经意的行为就会导致火灾的发生。像比如这种乱扔烟头,甚至说在一些不合理的区域停放电动车,包括在烹饪的过程中,长时间的离人等等。这种行为都有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那这种不经意的行为导致火灾发生的这种情况就叫过失引起火灾。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无论大朋友还是小朋友,在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对于火灾的防范,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及时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避免过失引发火灾的情况。

来源:上海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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