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车内吸烟会引燃车辆!

发布时间:2018-02-07点击量: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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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上午9时左右,一江西牌照面包车沿上海黄浦区南京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新昌路口时车辆起火,失控撞上人行道,事故造成驾驶员及17名行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原因:

驾驶员在车内吸烟

据初步调查,导致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为驾驶员陈某在车内吸烟引燃车辆。

原因分析:

开车时,为什么不能抽烟?

其实,有不少人会在开车时抽烟,但是开车时最好不要抽烟。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长时间疲劳驾驶时,吸烟可导致体内维生素b缺乏,容易损害视神经,从而引起视力衰退。

此外,烟雾在封闭的驾驶室内会污染空气,造成氧气不足,延长反应时间,使视力变得更差。

安全提醒:

10个小动作,开车时绝不能做!

根据以往的交通事故,民警统计出开车时的10个危险小动作,提醒司机注意。

1.车内低头或者伸手捡东西;

2.扭头与旁边或后排乘客说话;

3.换碟片或调节收音机、开空调;

4.摸手机、接手机、拨号码、收发微信短信;

5.设置GPS卫星导航;

6.挠痒痒,特别是将手伸至后背部挠痒;

7.掏烟、找打火机、点火、弹烟灰;

8.吃东西、喝水、拧水杯盖或瓶盖;

9.挥手驱赶车内蚊虫;

10.开车走神或打望路人。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也规定了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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