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消防救援人员应掌握的交通事故现场初级急救

发布时间:2020-05-14点击量:4272

中国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发生交通事故244937起,其中死亡63194人、受伤258532人,而交通事故也恰是消防救援队的主要出警原因之一。

且在需要消防力量参与救援的交通事故中,往往伴有人员伤亡。消防救援人员(以下简称消防员)在到达事故现场至120急救医护人员到达的这段时间内,对伤员进行一定的、科学的初级急救。

既能避免因施救不当造成的二次伤害,更重要的是,能为后续进一步的医学治疗赢得宝贵时间,尤其是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危重伤患,从而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通事故的死伤率、提高治愈率。

交通伤特点

交通伤(traffic crash)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体损伤,包括机动车事故、摩托车事故、自行车事故、行人事故及火车事故等,即通常说的车祸伤。

“车祸猛于虎”,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的统计显示,数年来交通事故的全球死亡人数居高不下,每年高达约135 0000人,且已成为5-29岁的儿童和年轻人的首要死因。

交通伤的致伤机制复杂,包括猛烈撞击、严重挤压、跌落、爆炸和燃烧等,常导致同一伤员同时出现多个部位、多种损伤,如颅脑损伤、脊柱损伤、骨折、脏器破裂等。

且伤员个体差异较大,尤其是涉及多人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同年龄、不同体质、不同位置的伤员往往伤情轻重不一。

因此,交通伤的伤情复杂严重、伤员病情变化较快、诊治难度较大、伤残死亡率较高,需要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人员(警察、消防员、医务人员等)掌握一定的现场初级急救知识及技能,从而进行协调、有序、科学的紧急救援。

现场初级急救

现场紧急救援的核心原则是“以救人为中心”,尽可能有效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和设备器材,对伤员进行快速、及时、恰当、有效的救助,避免二次伤害或加重原有损伤,牢记先危重后轻伤、先复苏后固定、先止血后包扎、先抢救后转送等原则,整体急救流程图见附2


2.交通事故消防员现场急救流程图

2.1 现场及周围环境评估

交通事故的紧急救援始于现场及周围环境评估,以确保伤员及救援人员的安全。

消防员在接警后应通过报警人大概了解事故现场情况,了解伤员的大致数目以及车祸发生始末,指导报警人自救或对伤员进行救助。

如设置提醒标志、使用灯光和反光背心、注意车辆是否会燃烧及爆炸、注意是否有落石或坍塌危险、不要随意搬动伤员等。

当消防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首先迅速排查现场及周围危险因素,包括来往车辆、危险物质、火灾、灰尘、烟雾、破碎玻璃等。

正确评估自己及伤员会面临的潜在的或正在发生中的危险,如来往车辆二次撞击、爆炸、破碎玻璃划伤等。

同时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采取有效措施,如疏散围观群众、清除障碍及危险物质等,来避免伤员及自身受到伤害。当确认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安全后,继续救助伤员。

2.2 伤员伤情评估及处理

消防员参与的交通事故救援,伤员往往处于被困状态,在帮助伤员脱困的同时,也需要同步进行伤情的评估及处理,尽量避免延误抢救。

现场环境评估安全后,立即评估伤员的数量及伤情严重程度。当伤员数量较多、超过救助能力时,需要根据伤情,辅助急救医护人员进行伤员现场分拣,分拣方法见附3


3.现场伤员分拣流程图

对伤情危重的伤员,要及时进行医疗急救,如意识丧失、呼吸心跳停止者,要迅速进行徒手心肺复苏。

2.2.1 意识(consciousness

消防员现场急救时可通过大声呼叫和交谈(言语反应)、观察(看有无颅脑损伤)、疼痛刺激反应(指掐伤员皮肤时,有皱眉、肢体及肌肉防御性反应)及瞳孔(正常为3-4mm,外伤性昏迷伤员瞳孔散大)来简单、快速地评估伤员的意识状态。

根据国际通用的初级创伤救援手册(Primary Trauma Care Manual)的创伤现场“AVPU”意识评估办法。

伤员的意识状态可大致分为4个程度:

清醒(awakeA);

有语音应答(verbal responseV),能被叫醒、应答;有无语音应答;

疼痛刺激有反应(painful responseP),无语音应答;无任何反应(unresponsiveU)。

2.2.2 生命体征(vital sign

生命体征是评价生命活动存在与否及其质量的重要指标,包括呼吸、血压、脉搏、体温。消防员在没有血压计、指脉氧血氧仪、体温计的紧急情况下,可通过视、触的方法初步判断不同伤员的生命体征稳定与否。

呼吸(视):观察姿势为俯身、侧视伤员胸腹部。通过观察伤员的胸腹部起伏,可明确呼吸的频率(正常为12-20/分钟)和节律(是否呈叹息样或暂停);同时可观察伤员有无胸部损伤,并询问是否自觉呼吸困难、喘憋。

血压(触):通过触压全身大动脉的搏动情况进行大致判断,触摸时间5-10秒(可通过默念100110021003......1010来计时)。

桡动脉(腕部大拇指侧)能触及则收缩压>80mmHg;桡动脉无法触及,但能触及股动脉(大腿根部内侧,髂前上棘与耻骨联合连线中点处)则收缩压>70mmHg

桡动脉和股动脉均不能触及,仅能触及颈动脉(喉结旁开2横指),则收缩压>60mmHg;颈动脉也不能触及,则收缩压<60mmHg,需要立即行心肺复苏。

脉搏(触):通过触压桡动脉和颈动脉(触压方法同血压),可明确脉率,正常脉搏强而有力,频率为60-100/分钟。

体温(触):通过触摸四肢皮肤,可判断是否皮肤温度过低,皮温过低提示大出血、有失血性休克可能,需要迅速止血、抢救。

实际操作过程中,呼吸和循环(脉搏与血压)的判断可同步进行,在俯身、侧视伤员胸腹部的时候,一手手指可置于其颈动脉判断脉搏,并同时计时(默念100110021003......1010),从而缩短评估时间。

2.2.3 伤情评估后处理

对于呼之不应、无意识的伤员(分拣为红色者),要立即判断呼吸和动脉搏动,若呼吸停止、动脉搏动消失,要平卧伤员并立即行徒手心肺复苏(操作技能见2.3.1 徒手心肺复苏)。

若伤员呼吸、脉搏尚正常,多考虑头部损伤后昏迷,要进一步查看颅脑损伤情况,将伤员调整为侧卧位(若无条件摆侧卧位,则将其头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反流致误吸、窒息),清理口鼻腔(如血液、呕吐物等),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持续观察呼吸、脉搏情况,等待120救援。

对于意识尚清楚、对答正常,但有头颅、胸腹、四肢开放性损伤且明显失血的伤员(分拣为黄色者),也需要着重观察其生命体征。

若伤员呼吸急促、且自诉呼吸喘憋困难,并伴有胸部损伤,要警惕张力性气胸可能,须联系并告知120急诊医生可能有气胸伤员,让其做好胸腔闭式引流术准备,并清理伤员口鼻腔,保持呼吸道通畅,尽可能给其吸氧。

若伤员脉搏快而细弱、四肢皮肤温度低、唇与指甲苍白,且有明显失血(持续性失血、衣物湿染面积大),受伤部位为颈胸腹部、骨盆或四肢离断等,要警惕失血性休克致呼吸心跳骤停,须立即加压止血,避免继续失血,并持续观察呼吸、脉搏情况,等待120救援。

对于意识正常,伤情轻微的伤员(分拣为绿色者),给予适当心理安慰,可让其自行转院或等待120救援。

2.2.4 伤势检查

在伤员数量过多等情况下,消防员还可辅助急诊医务人员对多发伤伤员伤势检查。现场救援时需按照CRASH PLAN”顺序、全面检查,尽量在最短时间内明确伤势情况,排查脑、胸、腹等部位是否存在致命性损伤。

CRASH PLAN”即心脏(cardiacC-> 呼吸(respirationR) -> 腹部(abdomenA) -> 脊髓(spineS) ->  头颅(headH) -> 骨盆(pelvicP) -> 四肢(limbL) -> 动脉(arteriesA) -> 神经(nervesN)

2.2.5 挤压综合征

国际搜索与救援团(International Search and Rescue Advisory GroupINSARAG2019发布的挤压综合征治疗指南,将挤压伤(crush injuryCI)定义为受困伤员受压缩力挤压后而造成挤压部位肌肉的物理性和或缺血性损伤。

若受压部位肌肉丰富,如躯干、四肢,则在解除压缩力后,可导致以肌红蛋白尿、高血钾、酸中毒和急性肾功能衰竭为特点的威胁生命的、全身性的并发症,即挤压综合征(crush syndromeCS),若不积极救治,死亡率极高。

消防员在事故现场救援时,对于受压伤员,尤其是受压程度重、受压时间较长、受压部位肌肉丰富(如四肢、躯干)者,要高度警惕解除挤压后发生挤压综合征。

这类伤员的可能症状为(如图1所示):

1)生命体征不稳,意识不清、低血压、脉搏弱而快速等;

2)疼痛,但存在与否以及疼痛程度与损伤程度可能不相关;

3)尿量减少且呈茶褐色,多依赖于医务人员导尿后观察;

4)受压部位:

视:皮肤瘀斑、苍白、水疱等,组织损伤,肢体肿胀;

触:感觉异常(无感觉或过敏等),活动障碍或瘫痪,远端(远离心脏的一端,如桡动脉、足背动脉)动脉搏动减弱或消失。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受压伤员没有明显的上述症状、甚至生命体征稳定;或事故现场环境复杂,受压部位有灰尘、碎屑等掩盖;或受压部位难以暴露观察;这些情况下,也不可放松警惕、随意解除挤压。

在对受压伤员进行现场急救时,消防员应预估挤压综合征可能,持续观察并尽可能维持伤员生命体征(吸氧、止血、心理安抚等)。

准备齐全解压过程中可能用到的所有救援设备,配合急诊医务人员制定解压方案后有序解救,解救过程中要注意伤员生命体征及受压部位情况,解压后配合医务人员迅速转运医院。

1 挤压综合征伤员受压部位表现及尿液颜色

2.3 急救措施

2.3.1 徒手心肺复苏

临床上的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包括基本生命支持、高级生命支持及复苏后治疗三个阶段。

消防员现场急救时,主要涉及基本生命支持中的徒手心肺复苏,包括胸外按压、开放气道和人工呼吸,操作解析如下,流程图见附4


4.徒手心肺复苏流程图

胸外按压:当判断事故现场周围环境安全及伤员呼吸、心跳骤停后(判断方法如上述),立即将其平卧地板(须是坚实的平面),消防员跪于伤员一侧(通常为伤员右侧)。

充分暴露伤员颈、胸、腹部,判断按压点后(胸骨下1/3,或剑突上4-5cm,即两横指),迅速将一手掌根部置于按压点、手指上翘(勿接触伤员胸部皮肤),另一手掌根部交叠于前手手背、手指紧扣前掌,身体稍前倾,使肩、肘、腕处于同一轴线并与伤员身体平面垂直,依靠上身重力按压。

按压应迅速、有力(但不是冲击),按压时间与放松时间相同,按压放松后胸廓完全回弹,且放松时手掌不离开胸部。按压频率100-120/分,按压深度5-6cm30次按压后快速进行2次人工通气。

开放气道和人工呼吸:

1)仰额抬颏法,适用于无颈椎损伤的伤员。结束30次按压后,消防员快速从伤员身侧移向头侧(同一侧),将其头偏向一侧(切勿使用暴力,注意保护颈椎),手指置入其口腔,清理口鼻腔异物(分泌物、血液、呕吐物等)。

然后将头摆正,一手掌(若跪于患者右侧,此处为左手掌)根部置于伤员前额稍用力向下压使头后仰、拇指和食指捏住其鼻翼,另一手食指和中指置于下颏骨下(下巴下),往上抬。

两手动作需快速、连贯一致,同时用力,然后深吸一口气,用口包住伤员口唇,用力呼气,然后再重复吹气一次。

2)抬下颌法:适用于有或怀疑颈椎损伤的伤员。跪于伤员头顶端,双手防止其头部两侧,双肘支撑于地面(伤员平卧平面),两手拇指置于患者口角旁,余四指托住患者下颌部位,头部和颈部固定不动,用力托起下颌,使下齿高于上齿(“地包天”样),然后口对口或口对鼻吹气两次。

完成2次通气后,迅速移至身侧,保持按压姿势,再次判断按压点后继续按压。按照30:2的比例完成5组按压和通气后(大约需要2分钟左右),需要重新判断伤员生命体征(判断方法如上述)。

若呼吸、心跳恢复,则行保护性转移;若呼吸、心跳仍未触及,则继续按压/通气。若心肺复苏由2人配合操作,则一人负责按压,一人负责人工呼吸,5组按压/通气(即一周期)完成后交换角色继续。

2.3.2 止血

止血前应了解出血的性质:鲜红色、速度快、呈间歇喷射状为动脉出血,应首先处理;暗红色、持续涌出为静脉出血;鲜红色、缓慢渗出为毛细血管损伤出血。

消防员在车祸现场可用的止血方法有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法、填塞止血法,切勿将细绳索、电线等当做止血加压包扎材料。

指压法:即用手指直接压迫动脉经过的骨骼表面,为短暂应急止血,适用于头颈部、四肢的动脉出血,此法要求消防员熟知相应动脉经过部位。

如头颈部大出血,可压迫一侧颈总动脉、颞动脉或颌动脉(只能压迫一侧,压迫双侧会造成头部缺血);上臂出血可压迫腋动脉(腋窝);前臂出血可压迫肱动脉(上臂下段内侧);下肢出血可压迫股动脉(大腿根部内侧)。

加压包扎法:最常用,即先将灭菌纱布或敷料(或干净毛巾、手绢等就地取材物)置于伤口填塞、外加纱布垫压、再绷带(或其他长条形材料)加压包扎,适用于小动脉、静脉的损伤出血。

止血带法:适用于四肢损伤大出血。

1)止血带种类,充气型(医用)和橡胶型(紧急时可用橡皮管、三角巾、绷带、布带等代替);

2)使用部位,上臂上1/3(上臂大出血)、上臂下1/3(前臂和手外伤大出血)、股骨(大腿)中下1/3交界处(下肢大出血);

3)使用步骤,先在伤口处垫压纱布、干净毛巾、衣物等,然后一手拇指、食指、中指拿住止血带头端,另一手扭紧止血带绕肢体两圈,将止血带末端拉回固定,见附5图示;

4)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间<1小时,每小时放松1-2分钟;对使用止血带的伤员做好标记(注明并计算时间),并优先转送。使用止血带止血时要谨慎,以免发生严重并发症,如远端肢体缺血坏死等。

填塞法:即用无菌纱布或敷料填塞伤口再加压包扎,适用于肌肉、颈部、臀部等较大、较深伤口的止血。但此方法止血往往不够彻底,且在无无菌材料的情况下,极容易加重感染,故不推荐消防员现场急救时使用此法止血。

2.3.3 包扎

止血后要对伤处进行包扎,以保护伤口、减少污染、协助止血效果。

1)选择包扎材料,绷带、三角巾等,或就地取材干净毛巾、衣物、围巾、床单等(可将其撕成条形、三角形、方形等);开放性骨折的外露骨折断端或开放性腹部损伤的外露脏器已污染,切勿还纳原位;

2)包扎要点,“三点一走”,即包扎材料的起点、止点、着力点(多为伤处)和行走方向;动作轻巧、松紧适宜;

3)包扎范围,超出伤口边缘5-10cm

4)头部包扎,可采用绷带回返包扎法、三角巾头部包扎法;

5)四肢包扎,可采用绷带环形、螺旋形、“8”字形包扎法,或三角巾包扎法;

6)胸腹部,可采用三角巾、四头带包扎法。每个方法具体操作,消防员可通过网络或当地医院加强培训练习,部分包扎法如附录6所示。


5.部分止血、包扎、搬运法图示

2.3.4 固定

有骨关节损伤的伤员,在转运之前需固定以制动,从而减轻疼痛,且避免血管、神经受骨折断端二次损伤。

1)固定前,牵引并将伤肢置于适当位置;

2)选择固定支持物,如夹板,或就地取材木板、树枝、竹竿等坚硬长条形材料;若缺乏前述固定材料,可采取自体固定法,如将上肢固定于胸廓、受伤下肢固定于健肢;

3)先止血、包扎再固定,固定支持物与伤员皮肤之间要垫衬物,如纱布、敷料、衣物、毛巾等,以免皮肤软组织压伤;

4)固定范围,应包括骨折点远端(朝脚端、指端)和近端(朝心端)的两个关节。固定应保证牢靠不易移动,但又不过紧。

2.3.5 保护性转移(转运)

完成急救时,或与120医护人员交接时,或因现场情况变化(如雨雪)需要移动伤员时,要注意保护性转移原则。一是保护伤员身体隐私,如心肺复苏后要将其胸腹部衣物整理好;二是保护伤员不受二次伤害、伤情不加重,简单止血、包扎及固定后再搬运。

凡是或怀疑有脊柱损伤的伤员,需采取特殊的“平托法”或“滚动法”搬运,如附5图示,切勿搂抱、拖拽等,以免加重脊髓损伤,引起严重后果(如截瘫)。

1)平托法:先将伤员四肢伸直,担架(或木板、门板)置于伤员一侧,一人位于伤员头端护其头和颈椎,另外3-4人位于伤员另一侧,再一起用手将其平托至担架上。

2)滚动法:使伤员保持平直状态,成一整体缓慢、稳定滚动至担架上。两种方法操作过程中,都必须保持伤员脊椎(尤其是颈椎)的稳定性。

对于无脊柱损伤的伤员,可根据情况采取扶行法(清醒、无下肢骨折、能自行走动的伤员)、背负法(老幼、清醒的伤员)、拖行法(体重体型较大的伤员)等。

2.4 情感支持

对于意识清醒的伤员,交通事故发生后,突发的意外伤害、惊吓、被困车内的无助与害怕,再加上受伤部位的剧烈疼痛、出血、肢体活动受限等,都会对其心理造成严重刺激,甚至有的伤员后期会产生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在解救伤员的同时,应该给予情感支持,应保持从容不迫、镇静自若的态度,采用和蔼可亲的态度适当安慰伤员,缓解其紧张、恐惧心理。

并运用熟练的救援技术,迅速将其脱离被困情况,及时、安全地转运医院,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给伤员所造成的身体和心理伤害程度。

 

消防救援人员在掌握交通事故现场初级急救理论知识后,若能和当地医院和急救中心进行联合急救培训或网络视频培训,则能更好的掌握与应用于实际救援中,而且也能灵活应用于建筑坍塌、地震、火灾等其他救援场景。

此外,有条件的消防队若能配备电子血压计和指脉氧血氧仪,则能更有效、直观、快速地判断伤员生命指征。交通伤的院前现场急救及安全地保护性转运是伤员生命安全的早期基本保障,是入院后进一步抢救治疗的基础。

快速、及时、恰当、有效的现场急救,有利于提高伤员的救援效果及预后,对促进其尽早康复和降低死伤率有重要意义。

 

来源:原创 熊玲 橙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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