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消防局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5点击量:3871

所属地区: 辽宁

加入时间: 2021-02-24

截止时间: 2021-03-24

招标业主: 鞍山市消防局

招标代理: -

鞍山市消防局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电子标)AGJCG2020GH44A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通过免费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324930分(北京时间)前(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GJCG2020GH44A

采购计划编号:ASZC20201100720

项目名称:鞍山市消防局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93,760

最高限价:2,693,760

采购需求:

包号 产品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水域救援装备 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1411件套 2,693,760

合同履行期限:01包合同签订后9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电子投标要求:本项目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电子交易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进行主体信息注册(202061日之前注册的投标供应商需检查、补足详细地址信息并提交审核)和CA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网上投标相关要求如下:

1 、本项目采购文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免费下载;

2 、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的“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操作手册,根据操作手册规定的方式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CA锁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3 、编制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可生成加密版(文件后缀为“.ASTF”)和非加密版(文件后缀为“.nASTF”)。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进行线上递交;

4 、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人不到现场,开标过程取消CA解锁环节,投标供应商必须将编制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打印件1份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装订、密封,并与刻录有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nASTF”,不是wordPDF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CDDVD光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邮寄到指定地址。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收到的邮寄光盘内容)为准,且投标人必须保证上传的加密版和非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版本一致。

5 、因未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和非加密版)及纸质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投标供应商制作双份光盘并做好加固保护,光盘表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包号。因加密版和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或邮寄等原因造成光盘损毁无法读取电子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编制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400-998-0000 黄工15898369934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五、获取招标文件

在线免费下载。

六、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3249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 、接收质疑处理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辽宁省 鞍山市)

 

来源:采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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