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消防应急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9点击量:1238

所属地区: 广东

加入时间: 2020-11-18

截止时间: 2020-11-25

招标业主: 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 -

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消防应急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消防应急救援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南区兴南路12号内11-12层写字楼111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9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GK2020013B

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消防应急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01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19日至202011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南区兴南路12号内11-12层写字楼1110

方式:现场获取(地址导航详见采购文件“温馨提示”)或邮寄(自行在公告页面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填写完整、提供收件地址、收件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hnzb@hnzbchina.com,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须开具发票的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开具发票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29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南区兴南路12号内11-12层写字楼111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

联系方式:0760-28136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区兴南路12号内11-12层写字楼1110

联系方式:0760-8896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星、萧楚漪

电话:0760-88831866

发布人:华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18


来源:采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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