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湖北
加入时间: 2019-06-09
截止时间:
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鄂州市华容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二次)”,己列入鄂州市华容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华容财采计备【2019】000259号,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鄂州市华容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EZYG-ZFCG-2019-009
2、项目名称:鄂州市华容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3、项目单位: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消防救援大队
4、项目概况:消防车及消防设备采购
5、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7、项目预算:约140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货物
9、供货及安装期 :60日历天
10、质保期:1年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上述所有证照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
2.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请供应商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2)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2、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资料在2019年 7 月 1 日上午09:30前提交至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2、本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 6 月 9 日。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ezygjsgc.com/)上发布。
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手机: 0711-3582375
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联系人:向哲文 电话/手机: 1355445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