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3·8”火灾致9人死亡 l 这类场所火灾事故多发易发

发布时间:2020-03-13点击量:1051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038日,你州天柱县竹林镇一家经营美的家电的临街门面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9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安〔20196号)的有关规定,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州天柱县“3·8”较大火灾事故查处工作进行挂牌督办。

请你州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相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经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州负责批复结案,并全文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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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工厂逐步有序复工复产

一边防疫、一边抓生产时

应当注意小门面、小商铺

尤其是“三合一”场所的防火问题

由于这类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恶劣

导致火灾事故多发易发

而且往往造成群死群伤

深圳2·23”火灾事故

2020223258分,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三围社区一手工酸奶店发生火灾,事发地手工酸奶店约30平方米,未复工,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事故造成4人死亡。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中山6·26”火灾事故

2019626235分许,中山市坦洲镇美丽花园一沿街五金商铺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起火建筑为单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约87平方米,局部加建夹层,用于6人宿舍,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常熟4·15”火灾事故

2018415日,江苏省常熟市某小区发生火灾,造成9人受伤,5人抢救无效死亡。起火房屋是一栋比较新的三层别墅,过火面积130平方,为典型的生产、住宿、仓库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经调查,火灾是由电路问题引发。

什么是“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是指生产、仓储、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场所,或改变原建筑使用功能,通过增设夹层、隔间等方式,使同一场所违章具备一种以上使用功能。

“三合一”场所常见的类型有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商业类“三合一”场所、餐饮娱乐类“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防火措施

三合一”场所指生产、住宿和经营在一起的小场所,由于生活用火用电和仓储、经营混杂,大多较简陋、拥挤、可燃物多,极易引发火灾。该如何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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