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16日17时,日本境内共确诊新冠肺炎407人,东京都新增8名确诊者。病毒的传播路径等问题,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2月14日晚间10时过,日本厚生劳动省宣布了横滨市一位参与“钻石公主号”救援的消防员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消息。根据每日新闻报道,15日零时30分,横滨市消防局高坂哲也局长,在横滨市紧急召开记者发布会,宣布该市鹤见消防署的一名30多岁的男性消防急救队员被确诊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神奈川县健康医疗局市川喜久江局长说,对消防医疗队员(日本的消防医疗急救都是消防署负责的)已采取足够的措施, 没想到会发生。该消防人员10日3时20分左右,与其他两名消防队员从国际邮轮“钻石公主”号船上运送病人乘救护车送往医院,大约花了40分钟。当时,队员们戴着和医疗机构医生检验时用的高功能的防护感染装备一样,如口罩和护目镜。
横滨市消防局还汇报,在检测到该队员发烧后,他还参与了另一次紧急运输。队员在10日晚上11点左右进行了检查,确认发烧38度,但继续工作,在负责鹤见区的一次医疗急救运输。高坂哲也局长说,在这样的情况,消防队员不够,实在对不起。但是,横滨市认为,由于从对邮轮上的患者的接触到发病的时间很短,因此很难想象是从邮轮的患者那里感染的,因为一般病毒的潜伏期为1至12.5天。所以,需要进行感染途径的调查。横滨市和神奈川县对医疗急救人员被感染的结果,表示震惊,希望今后加强防护。
厚生劳动省的说明则指出,这名消防员从搬运“钻石公主号”上感染者到其自身出现发热等迹象,之间只经过了几个小时的时间。不太可能是在搬运过程中被感染的,需要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确定他的感染途径。
参与“钻石公主号”救援的消防员被感染的消息,很容易引起社会的误解和紧张,因此更需要大众冷静的对待各种消息,同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关于感染症预防及感染症患者医疗法律
(试译版连载之七:尸体移动等)
(平成十年(1998)十月二日)(第一百一十四号) 最終更新:平成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布(平成二十九年厚生労劳动省令第百三十一号)修订
第五章 消毒及其他措施
感染症病原体污染地的消毒
第二十七条 当都道府县知事认为有必要预防一类感染症、二类感染症、三类感染症、四类感染症或新型流感等感染症的发生和蔓延时,可根据厚生劳动省令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感染症患者所在或停留过的场所、因此类感染症死亡患者的尸体所在地或尸体停留过的场所,以及其他被该感染症的病原体污染或有被污染风险的场所,命令该患者及其监护人或所在地管理人及其代理人进行消毒。
当都道府县知事认为依据前项规定的命令预防一类感染症、二类感染症、三类感染症、四类感染症或新型流感等感染症的发生和蔓延变得困难时,可根据厚生劳动省令的相关规定,对此类感染症患者所在或停留过的场所、因此类感染症死亡的患者的尸体所在地或尸体停留过的地方,以及其他被该感染症的病原体污染或有被污染风险的场所,向市町村下达消毒指示或命令相关都道府县的职员进行消毒。
(平成一一年法一六〇・平成一五年法一四五・平成二〇年法三〇・部分修改)
鼠类、昆虫等的驱除
第二十八条 当都道府县知事认为有必要预防一类感染症、二类感染症、三类感染症或四类感染症的发生和蔓延时,可依据厚生劳动省令的相关规定,指定被该感染症的病原体污染或有被污染风险的存在鼠类、昆虫等的区域,并命令该区域管理人或其代理人驱除鼠类和昆虫等。
当都道府县知事认为依据前项规定的命令预防一类感染症、二类感染症、三类感染症或四类感染症的发生和蔓延变得困难时,可依据厚生劳动省令的相关规定,指定被该感染症的病原体污染或有被污染风险的存在鼠类、昆虫等的区域,并命令管辖该区域的市町村驱除鼠类和昆虫等,或命令该都道府县的职员开展驱除工作。
(平成一一年法一六〇・平成一五年法一四五・部分修改)
物品相关措施
第二十九条 当都道府县知事认为有必要预防一类感染症、二类感染症、三类感染症、四类感染症或新型流感等感染症的发生和蔓延时,可依据厚生劳动省令的相关规定,对被该感染症的病原体污染或有被污染风险的食物、衣服类、寝具等其他物品,限制、禁止其所有人移动该类物品,此外还能命令其采取对物品进行消毒、丢弃等预防感染症发生和蔓延的措施。
当都道府县知事认为依据前项规定的命令进行预防一类感染症、二类感染症、三类感染症、四类感染症或新型流感等感染症的发生和蔓延变得困难时,可依据厚生劳动省令的相关规定,对被该感染症的病原体污染或有被污染风险的食物、衣类、寝具等其他物品,向市町村下达消毒指示或命令都道府县的职员采取对物品进行消毒、丢弃等其他预防感染症发生和蔓延的措施。
(平成一一年法一六〇・平成一五年法一四五・平成二〇年法三〇・部分修改)
尸体的移动限制等
第三十条 当都道府县知事认为有必要预防一类感染症、二类感染症、三类感染症、四类感染症或新型流感的发生和蔓延时,可以限制或禁止被该感染症的病原体污染或被污染风险的尸体的移动。
被一类感染症、二类感染症、三类感染症四类感染症或新型流感的病原体污染或有被污染风险的尸体必须进行火葬。此外,如果进行了充分消毒,且经由都道府县知事允许,则可以进行埋葬处理。
被一类感染症、二类感染症、三类感染症四类感染症或新型流感的病原体污染或有被污染风险的尸体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火葬或埋葬处理。
(平成二〇年法三〇・部分修改)
生活用水的使用限制等
第三十一条 当都道府县知事认为有必要预防一类感染症、二类感染症及三类感染症,或是有必要防止其蔓延时,对于被该感染症的病原体污染或有污染嫌疑的生活用水,可以责令限制、或禁止其管理者在一定期间内的供水。
当都道府县知事根据前项规定下达了使用生活用水、限制供水或是禁止供水的命令时,市町村必须在其规定期间内遵循都道府县知事的指示,给该生活用水的使用者供水
建筑物相关措施
第三十二条 对于被一类感染症的病原体污染、或是有污染嫌疑的建筑物,当都道府县知事认为有必要防止该感染症蔓延,且依靠消毒不足以起到相应作用时,根据厚生劳动省令的相关规定,知事可以在一定期间内限制或是禁止该建筑物的人员进入。
只有经都道府县知事判断认为依靠前项规定采取的措施无法防止一类感染症的蔓延,且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时,可以根据政令规定的标准,对被该感染症的病原体污染及有污染嫌疑的建筑物进行封锁并采取其他防止感染症蔓延的必要措施。
(平成一一年法一六〇・部分修改)
交通限制和封锁
第三十三条 当都道府县知事认为有必要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一类感染症蔓延,且依靠消毒无法起到相应作用时,可以根据政令规定的标准,在七十二小时内,对该感染症患者的所在场所及被该感染症的病原体污染或是有污染嫌疑的场所实施交通限制或封锁。
最小限度的必要措施
第三十四条 根据第二十六条的三开始到上一条的规定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防止感染症发生和蔓延所采取的最小限度的措施。
(平成二六年法一一五・部分修改)
询问和调查
第三十五条 当都道府县知事认为有必要实施第二十六条的三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措施时,应当派遣相关职员前往以下地点。一类感染症、二类感染症、三类感染症、四类感染症及新型流感等感染症患者的所在场所或停留过的场所、因该感染症去世的死者的尸体停留的地方或停留过的地方、可能让人患上该感染症的动物所在地或停留过地方、由于该感染症死亡的动物尸体的所在地或者尸体停留过的地方以及其他被该感染症的病原体所污染的或有污染嫌疑的地方。并对以下人员进行询问并开展必要的调查。一类感染症、二类感染症、三类感染症、四类感染症及新型流感等感染症的患者、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有可能让人患上感染症的动物及其尸体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及其他有关人员。
前项提到的职员必须携带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且相关人员要求时,必须出示此证件。
不能将第一项规定的目的解释为犯罪搜查。
前三项的规定适用于厚生劳动大臣认为有必要实施第二十六条三中的第二项、第四项或第二十六条四中的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措施,或有必要让相关职员实施相关措施的情况。该情况下,第一项中的“三类感染症、四类感染症及”更改为“及”。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适用于市町村长认为有必要实施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措施的情况。
有关第二项中的证件,由厚生劳动省令规定必要事项。
(平成一一年法一六〇・平成一五年法一四五・平成二〇年法三〇・平成二六年法一一五・部分修改)
书面通知
第三十六条 都道府县知事在实施或让相关职员实施第二十六条三中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二十六条四中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条第一项及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措施时,应该向实施对象或其监护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实施措施的目的、原因及其他厚生劳动省令定下的相关规定。但是,当发生不能及时书面通知以上事项、需要立即采取措施的紧急情况时,不受该条限制。
都道府县知事采取了前项提到的紧急措施时,必须在措施实施后的一定时间内,将实施措施的目的、原因及其他厚生劳动省令定下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实施对象或其监护人。
前两项的规定,适用于厚生劳动大臣实施第二十六条三中的第二项、第四项,第二十六条四中的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措施,或让相关职员实施相关措施的情况。
都道府县知事在实施或让相关职员实施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措施时,应该在适当的场所公示实施措施的目的、原因及其他厚生劳动省令定下的相关规定。
第一项及前二项的规定,适用于市町村长让相关职员实施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措施的情况。
(平成一一年法一六〇・平成一五年法一四五・平成二六年法一一五・部分修改)
来源:消防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