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修正的《消防法》,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对以下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一、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二、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四、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五、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六、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七、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八、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
九、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
十、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命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十一、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
十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
随着消防法的修正,相信很快《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导则》(公消〔2010〕382号)也会废除,重新有新的指导意见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