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6日凌晨4时30分,沪昆高速江西上饶境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两辆半挂车追尾侧翻后撞上一辆货车和一辆小型客车。截至6日上午11时,已有17人死亡,4人受伤。6日下午14时30分,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其中被撞的浙CYB192小型客车系温州籍车辆,车辆登记信息为温州市鹿城区。
2011年8月6日清晨4时30分左右,在沪昆高速K503处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境内,一辆车牌为豫PE8977/P5171挂开往浙江方向的半挂车,与另一辆车牌为豫PC5389/PN728挂的半挂车发生追尾碰撞。而后,豫PE8977/P5171挂半挂车侧翻,并冲向对向车道,车上1人当场死亡。对向车道上一辆车牌为豫PE6765的大货车与这辆侧翻的半挂车又发生相撞,豫PE6765大货车向右侧翻,大货车上2人当场死亡。右翻的大货车又撞压了同向行驶的车牌为浙CYB192的小型客车,客车上9人当场死亡。
紧急救援5大特点:
第一.紧急救援结果的外延性
紧急救援人员第一时间处理事故灾难情况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此次事故灾难的结果。第一时间良好的现场控制有可能会使事故灾难后果减弱至最小,而这种结果有可能会使整个事件的性质发生巨大转变。这也就进一步要求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当强的专业技术。
第二.紧急救援活动的高危性
突发事件往往伴随着伤亡。这也就决定了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从事救援工作的人员随时处在危险之中。然而紧急救援的目标是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至最低,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施救者。因此救援人员在施救过程中必须具备相当的判断能力与自救能力,因地制宜实施救援。救援人员切记:在这个现场你是最专业的人,也是最值得依赖的人。
第三.紧急救援活动的突发性
紧急救援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即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减少突发事件中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因此紧急救援行为必然存在突发性。优秀紧急救援人员具备的首要能力就是具备相当的身体与心理素质,随时待命,准备与突发事件抗争。
第四.紧急救援内容的复杂性
突发事件往往会导致次生灾害或事故的发生。比如在突发火灾时,有可能会引发煤气爆炸,在人员密集场所也有可能会引发人员拥挤踩踏事件。因此,紧急救援人员必须具备多种突发事件的判断能力与处置能力。另外,紧急救援人员也应有一定的组织,按突发事件科学、专业的处置流程,进行分工合作,这样,才有可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救援终极目标。
第五.紧急救援行为的直接性
紧急救援行为是在突发事件来临时,紧急救援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所进行的行为。紧急救援行为是事发现场所能依靠的最直接力量。因此紧急救援人员必须具备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够为事故灾难现场提供最强有力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