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用中常见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4-05-22点击量:93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现代化工程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本文渐析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设计、施工安装、使用管理等方面常见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应用 问题 对策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火险隐患不断增加,重特大火灾发生几率呈上升趋势。为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人民财产安全,在工业和民用建筑内大量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建筑物中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普遍存在功能多样、线路复杂、设备繁多、变动频繁等特点。设计、施工安装、使用管理等各环节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系统功能的实现。为此,本文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探讨,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应用中常见的问题

1.1系统设计方面

1.1.1设计基本参数选择不准确系统探测区域和保护面积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两项基本参数,不同危险性等级的场所对应的基本参数不同。以使用最广泛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为例,其保护对象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等级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有的系统在设计伊始,设计参数选择不准确,例如把设在一类高层建筑内的场所作为二级保护对象场所来设置,降低了危险等级和设计标准;有的甚至还按照修订前的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BJl6—97)来设计。这样的设计弱化了系统迅速发现和通报初期火灾的能力,容易造成初期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1.1.2 探测器选型不当探测器的选型、布置的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探测器的动作和报警效果。相当的系统设计中没有充分结合建筑结构、环境特点以及使用功能,一律采用某类探测器,这样大大影响系统发现和通报初期火灾的时机和效果。当设置场所为厨房操作间,烹饪烟气将大量上升蔓延至房间顶部,此时若采用烟感探测器,极易引起误报,只有才用温感探测器才能有效监测;当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场所,应适合采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地下场所普遍存在通风排烟方面问题,若采用感烟探测器方式, 系统的误报率很高, 经常会给使用者造成“狼来了”的假象, 此时若采用差定温探测器,效果较好。

1.1.3 探测器保护面积不全在许多消防设计图纸中, 设计人员经常将探测器间隔等距布置, 这样往往会造成部分区域不能处在探测器的保护范围之内,从而形成探测区域的“盲点”。例如某建筑设计为一个空间高度5 m 的地下空间建筑中采用感温探测器和感烟探测器之间成8m 的等距正方形布置, 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在此情况下的保护面积分别为60m和20m,保护半径分别为5.8m和3.6m。按规范中探测器安装极限曲线(如图1) 可知正方形布置时, 烟感、感温探测器的最大间距分别为7.7m 和4.5m。与上述设计数据项比较, 感烟探测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感温探测器间距过大, 造成部分区域不能置于探测器的范围之中。

1.1.4 联动控制逻辑关系不清在大多数消防电气施工图纸中, 设计说明中仅仅注明应当设置的各类消防设备,但未明确报警系统动作与消防设备联动的逻辑关系和先后顺序。例如某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的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一旦某层某区域火灾探测器动作后, 首先应打开排烟送风,随后驱动喷淋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动作, 同时启动消防广播发出报警信号。这一系列动作, 都应当按照预先设定的顺序依次完成。但是,由于没有准确的执行顺序, 系统操作都只能靠消防设施设计者的日常经验和个人习惯来完成。如果业务素质不高或思考不全面,不能形成消防设备之间动作时有效合理的逻辑关系, 消防设备不但不能发挥其必要作用, 反而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1.2 施工安装方面

1.2.1 探器安装中的问题探测器安装的合理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发现和通报火情的反应时间。有相当一部分施工单位从经济上考虑,主观认为探测器安装的越密集,越能发现火情,保护效果越好,往往人为地缩短探测器的间距,这样导致探测器的功能不能都到最大程度的发挥;相当的工程中,探测器的位置在土建阶段已定位好,后来由于室内装修的设计变动,探测器的位置得不到及时的调整,造成距四邻障碍物过近,局部造型遮挡探测器,有的甚至将装修涂料涂在探测器上,这样不仅影响到探测器的感温感烟动作性能,降低了灵敏度,严重者还会导致探测器不能正常动作。

 1.2.2 线路安装问题线路布设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系统安装工程中工作量大,一般情况下安装在吊顶内,比较隐蔽,很多安装单位往往偷工减料,例如,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一些施工单位常用普通BV线代替。而BV线系单股硬线,在穿线时使劲拉拽容易蹭破其塑料护套。时间一长,造成短路故障。这种线在接到探测器底座时,不易压实,导致虚接而产生软故障点;又如,在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暗敷设时,施工方往往直接将硬质塑料管铺设在吊顶或墙壁内,并未做阻燃处理,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线路的区域性瘫痪。再如,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网络不应与其他系统的传输网络合用的规定,笔者认为:在实际中,报警传输网络与建筑供电网络、通讯网络等不宜共同铺设在一个管道内,易造成信号反馈的相互干扰。

1.2.3 消防电源安装问题消防电源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心脏。在一般的施工过程中,未考虑消防控制室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消防电源,系统的电源仅靠自身携带的蓄电池供给。蓄电池存在电量有限的问题,尤其是在系统探测和控制数量繁多的时候, 系统元件荷载大, 蓄电池易出现电量不足的现象, 从而影响火灾探测和消防设备的动作。

1.2.4施工管理混乱,安装人员业务素质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否顺利地调试、运行,除了产品质量以外,关键在于施工安装质量好坏。有的施工单位施工前准备工作不足,对工程情况没有做细致的了解和研究,没有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甚至没有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就仓促施工,难免造成施工管理混乱,容易和其它专业施工配合不好,影响施工安装效率,有的甚至要屡次返工,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有的施工单位同时在几个工程施工,由于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就从地方招聘一些水电工进行施工,这些人员缺乏业务学习,对消防最基本的业务知识一窍不通,可想而知这样的施工队伍是很难保证工程质量的;有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业务骨干只关注经济效益,缺乏责任心,平时不注重规范学习,施工中马马虎虎,只求系统安装调试后能正常报警,各设备能实现联动就行,对于隐蔽工程安装得过且过,从不在如何提高工程质量上下功夫。

1.3使用管理方面

1.3.1使用单位领导不重视有些使用单位领导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只重效益,不讲安全,未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不闻不问,从不落实专人管理,系统有了故障得不到及时清除,有的甚至将系统直接关闭,这样不仅使建筑失去了应有的保护,也使系统得不到正常运行,加速其老化和损坏。

1.3.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大多数使用单位,特别是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往往每隔一段时间要对建筑内部进行重新装修或者局部进行变动,改变原先装修布局和原有使用功能,一些单位根本不进行消防设计就擅自进行布局调整和改变使用功能;有的单位虽然经室内装修设计,但对原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作相应的修改设计;有的虽然进行了设计,也不报送消防部门审批,擅自在原有的基础上修修改改,这样就改变了原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部分使用性质和功能,建筑的安全系数下降,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1.3.3管理人员维护管理不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很高的科技含量,需要有一定业务知识的人来管理、维护。然而有些单位安排的维护管理人员为“老弱病残”,文化知识水平偏低,应变处理能力较差,不知道如何维护管理;有的虽经过培训,但业务能力不强,对系统的工作原理及使用功能、操作方法、简单故障排除情况不了解;有些维护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值班时经常脱岗,不按规程定期维护保养,对系统的报警存有侥幸心理,一律归结于误报,而不及时处置,以致酿成大祸。

二、相应对策

综上所述,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管理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的三个关键环节。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各环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打击违法行为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

2.1把好设计源头关一个工程是否能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其消防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切合实际起到关键作用。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计责任制和自审机制,其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开展本单位的消防设计管理工作,督促有关设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设计资格,对于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消防设计,负责人不得签发。消防部门的建审人员应当对照现行的国家技术标准,并结合实际对工程的消防设计指出设计的不足和提出合适的修改建议,要细化系统设计,严格把住消防设计源头关,避免消防设计存在先天不足。

2.2把好施工质量关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一方面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用检测设备,应按照资质范围规定进行施工,严禁超资质、超范围施工,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有过硬的专业施工技术和良好的施工管理;另一方面,实行消防工程监理制度,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工程监理,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督察;同时,消防部门应当加强施工期间的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施工、按图纸施工,将可能发生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3把好日常维护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否有效发挥作用,正确的使用维护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使用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应当与具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委托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

2.4把好宣传培训关抓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定期组织对社会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技能,逐步提高素质,并应严格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同时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值班人员的管理,严格规章制度,落实责任,狠抓落实,使单位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消防安全职责,提高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水平。

2.5严格消防执法关要严厉打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设计、施工、使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对于没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安装企业要会同工商、质监部门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对于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未经验收、检查或经验收、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的;消防设施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予以查处。

上述问题及对策仅为在日常工作中的一点感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实际中充分发挥作用,成为真正的火场先锋,将是笔者的最大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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