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对尘毒危害严重的生产装置内的设备和管道,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条件下,集中布置在半封闭或全封闭建(构)筑物内,并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建(构)筑物的通风换气条件,应保证作业环境空气中的毒尘等有害物质的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并应采取密闭、负压等综合措施。
1.1.1 在生产过程中,对可能逸出含毒尘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尽量采用自动化操作,并设计可靠排风和净化回收装置,保证作业环境和排放的有害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1.1.3 对于毒性危害严重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必须设计可靠的事故处理装置及应急防护措施。在易发生毒气泄漏的设备附近要设置必要的泄漏报警装置。
1.1.4 在有毒性危害的作业环境中,应设计必要的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小于15m。并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柜、急救箱和个人防护用品。
1.1.5 主要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备两台以上氧(空)气呼 吸器。主要毒害岗位的生产操作人员及有关领导要做到每人配一套过滤式防毒面具。一般有毒有害岗位应备用两套过滤式防毒面具。每个事故柜内都应有一个长管面具备用。
1.1.6 毒尘危害严重的厂房和仓库等建(构)筑物的墙壁、顶棚和地面均应光滑,便于清扫,必要时设计防水、防腐等特殊保护层及专门清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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