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消防安全技术(六)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

发布时间:2016-06-23点击量:645

第一章  消防设施质量控制、维护保养与消防控制室管理

第一节  消防设施安装调试与检测

一、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为确保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消防设施安装调试、技术检测应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施工单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编写施工方案,以指导施工安装、控制施工质量。

(一)施工前准备

消防设施施工前,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物质条件,以确保施工需求,保证施工质量。消防设施施工前需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以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

2.设计单位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3.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齐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能够保证正常施工。

4.经检查,与专业施工相关的基础、预埋件和预留空洞等符合设计要求。

5.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能够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图(平面图、系统图、施工详图、设备表、材料表等)图纸以及设计说明等;其他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消防设施产品明细表、主要组件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施工技术要求,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等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工程质量管理、检验制度等。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对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各工序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进行检验认可,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消防设施安装完毕,施工单位按照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5.调试结束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6.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对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按照各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

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按照相关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整理。

(三)施工安装质量问题处理

经消防设施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者施工安装质量问题,不能满足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更换相关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进行施工返工处理,重新组织产品现场检查、技术检测或者竣工验收。

2.返修处理,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使用要求的,按照经批准的处理技术方案和协议文件,重新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检测或者竣工验收。

3.返修或者更换相关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的,经重新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不合格。

4.未经现场检查合格的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不得用于施工安装;消防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其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施工安装调试

(一)施工安装依据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以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为依据;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报经原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安装。

消防供电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文件,除需要具备前述消防设施设计文件外,还需具备系统布线图和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技术文件。

(二)施工安装要求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过程中,施工现场要配齐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以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与检验制度。

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施工过程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核查等检查全部合格后,完成竣工图以及竣工报告。

(三)调试要求

各类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组织实施消防设施调试,调试工作包括各类消防设施的单机设备、组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等内容。消防设施调试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供电正常,电气设备(主要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备与系统联动调试的条件。

2.水源、动力源和灭火剂储存等满足设计要求和系统调试要求,各类管网、管道、阀门等密封严密,无泄漏。

3.调试使用的测试仪器、仪表等性能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其最小分度值能够满足调试测定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以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组件、其他电气设备分别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

消防设施调试负责人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调试前,调试单位按照各消防设施的调试需求,编制相应的调试方案,确定调试程序,并按照程序开展调试工作;调试结束后,调试单位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调试报告。

消防设施调试合格后,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并将各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

四、技术检测与竣工验收

(一)技术检测

消防设施检测是对消防设施的检查、测试等技术服务工作的统称。这里所指的技术检测是指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消防技术检测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施工质量进行的检查测试工作。

1.检测准备

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前,检测机构按照下列要求对各类消防设施及其检测仪器仪表进行检查:

1)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相关技术文件。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符合设计选型,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定的证明文件;各类灭火剂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期内。

2)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外观标志。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永久性铭牌和按照规定设置的标识,其文字和数据齐全,符号清晰,色标正确。

3)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的外观,以及导线、电缆的绝缘电阻值和系统接地电阻值等测试记录。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的外观完好无损、无锈蚀,设备、管道无泄漏,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检测用仪器、仪表、量具等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及其有效期限。检测用仪器、仪表、量具等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合格有效期限内。

(二)竣工验收

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分为资料检查、施工质量现场检查和质量验收判定等3个环节,消防设施竣工验收过程中,按照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竣工验收记录表。

1.资料检查

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需要提交下列竣工验收资料,供参验单位进行资料检查: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等)、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安装说明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3)主要设备、组件、材料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现场检查(验)报告。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以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5)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以及灭火系统阀门、其他组件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

2.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消防设施的安装场所(防护区域)及其设置位置、设备用房设置等检查、施工质量检查和功能性试验。具体包括:

1)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安装场所(防护区域)及其设置位置。

2)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外观质量。

3)通过专业仪器设备现场测量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

4)测试各类消防设施的功能。

5)检查、测试其它涉及消防设施规定要求的项目。

各项检查项目中有不合格项时,对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进行返修或者更换后,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加倍抽样检查。

3.质量验收判定

消防设施现场检查结束后,根据各类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确定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类别,按照下列规则对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作出验收判定结论: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和轻缺陷项(C)。

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检查项的10%,且BC20%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检查项的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泡沫灭火系统按照《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功能验收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3)气体灭火系统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验收项目有1项为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第二节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由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建筑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建筑使用管理单位”)依法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要求

为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对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管理制度。

(一)维护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要求

(二)维护管理装备要求

(三)维护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

3.落实管理责任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

5.故障消除及报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

7.远程监控管理

三、维护管理各环节工作要求

(一)值班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根据建筑或者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值班制度。在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电功能的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重要设备用房,合理安排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对消防设施实施值守、监控,负责消防设施操作控制,确保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操作技术规程,及时、准确的操作建筑消防设施。

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时,要将消防设施操作内容纳入其中,并对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处理。

(二)巡查

1.巡查要求

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巡查:

1)明确各类消防设施的巡查频次、内容和部位。

2)巡查时,准确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3)巡查发现故障或者存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故障处置,消除存在问题。

2.巡查频次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频次组织巡查:

1)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h组织1次综合巡查。期间,将部分或者全部消防设施巡查纳入综合巡查内容,并保证每日至少对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巡查一遍。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至少对消防设施巡查1次。

3)其他社会单位每周至少对消防设施巡查1次。

4)举办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根据活动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巡查频次。

(三)检测

1.检测频次

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1次。重大节日或者重大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安排消防设施检测。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的每年年底,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六)档案建立与管理

2.保存期限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竣工验收以及验收技术检测等原始技术资料长期保存;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少于1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少于5年。

第三节  消防控制室管理

一、消防控制室的设备配置

为确保消防控制室实现接受火灾报警、处置火灾信息、指挥火灾扑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目标,消防控制室配备的监控设备要能够准确、规范的实施消防监控与管理等各项功能。

消防控制室至少需要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者设置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二、消防控制设备的监控要求

3.大型建筑群要根据其不同建筑功能需求、火灾危险性特点和消防安全监控需要,设置2个及2个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并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实现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消防安全监控模式。

4.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能够对系统内共用消防设备进行控制,显示其状态信息,并能够显示各个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具备对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统、设备的控制功能。

5.各个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设备。

三、消防控制室台账档案建立

消防控制室内至少保存有下列纸质台账档案和电子资料:

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系统图以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3.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4.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5.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等记录。

6.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7.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以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和技术规程等。

8.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上述台账、资料按照本章第二节档案建立与管理的要求,定期归档保存。

四、消防控制室管理要求

规范、统一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消防设施操作监控,是建筑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火灾、确认火灾,准确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初期火灾扑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根本保证。

(二)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

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按照下列应急程序处置火灾:

1.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

2.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准确报警;报警时需要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3.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灭火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

本文资料来自互联网,由中国救援装备网重新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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