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消防救援总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专业队临机拉动演练
为检验各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专业队伍的常态化应急响应能力,督促各地提高战备意识,强化人员编成、遂行指挥、装备训练、作战安全等重点环节,近日,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开展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专业队临机拉动演练。
此次临机拉动演练利用指挥视频系统,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取单位、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重点检验了支队级专业队和站级专业分队的集结响应时间,人员编成是否合理,任务分工是否明确,支、大队战备值班人员是否遂行,装备配备是否符合地域性灾害特点、操作是否熟练,作战安全要求是否落实。临机拉动演练结束后,总队组织进行了视频现场点评,指出了各地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准备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相关情况向支队主要领导进行了反馈。下一步,总队将持续开展临机督导检查,组织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全面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来源: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
二、广东:统筹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为进一步做好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厅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传达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应急管理部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统筹谋划做好广东省2020—2021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一是提早谋划部署。广东省应急管理厅9月10日印发通知,及早部署冬春救助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取得救助实效。二是召开会议进行再部署。12月3日组织召开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会议,对广东全省冬春救助工作具体安排,要求各地抓紧抓实抓细冬春救助各项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一人。三是及时下拨冬春救助资金。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财政厅安排下拨100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四是加快推进全省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截至12月11日,广东全省因灾“全倒户”198户,竣工195户,竣工率98.48%;因灾“严损户”152户,已全部修复。
下一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全省冬春救助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冬春资金及时发放到户,对尚未竣工的因灾“全倒户”进行重点指导,加大帮扶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重建任务,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过节。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三、湖南:全面防范应对当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近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此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是湖南今年入冬以来面临的首次极端天气过程,强度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致灾风险大。会议要求,全厅全系统要迅速进入应急状态,进一步绷紧安全弦,全面加强当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各项准备工作。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万全准备,坚决杜绝因灾导致群死群伤事件发生;要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修订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明职履责,增强预案的实战性、针对性、操作性;要综合预测预警预防,充分运用主流媒体、“村村响”应急广播高精准、多频次地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打通预警响应“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安全工作。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工贸等直管行业领域的防范应对工作,统筹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加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严防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要加大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防止取暖引发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应急救援救助工作。要严格落实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精准调度,掌握相关情况;要按照应急“一张图”要求,推动各级消防、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加强战备值守,做到应急救援预案、队伍、装备物资“三到位”,做好随时应急准备;全力做好救灾安置等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灾害损失,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要着力打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长效机制。要抓紧修订完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指挥机构工作规则规程,进一步明晰各部门职责边界,衔接好“防”与“救”的责任链条,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动担当作为,靠前一步,层层压实责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红网
四、陕西: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综合督导工作
为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落实12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12月3日国家煤监局视频会议和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精神,近日,陕西省安委办印发通知,部署开展煤矿安全综合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煤矿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由省安委办牵头组织成立4个煤矿安全综合督导组,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分三轮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围绕2020年公告关闭退出的57处煤矿落实不设“过渡期”“回撤期”规定是否到位、是否关闭到位,长期停产停工煤矿是否停死停实,责令停产停工整改煤矿限供电、限供火工品等措施是否到位,整改方案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是否按要求开展,是否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全省煤矿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全系统各环节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煤矿灾害等级风险核查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检查、灾害风险等级核查普查、全系统各环节检查等工作,对未完成自查自改工作煤矿是否责令停工停产,停工停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督促煤矿按照省级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作专班审定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采空区大面积悬顶顶层设计方案,落实“一矿一策”治理措施,对未落实“一矿一策”顶层设计方案的矿井是否停工停产到位等内容。
通知要求,各督导组要结合督导地区实际细化工作安排,针对性制定督导方案,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聘请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难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全面深入细致查找问题。各督导组要在督导时限内开展不少于三轮督导检查,每轮督导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轮每个地区督导检查结束后,要向市县政府通报督导意见,并及时将阶段督导情况书面报省安委办,省政府领导将定期听取各督导组督导工作汇报,第一轮督导检查要在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各督导组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执法,重大问题和隐患要挂牌督办,存在重大隐患仍然冒险作业或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要严格实行停产停工整治措施,国有煤矿企业要同时移交上级公司党委对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查处,对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违法违规使用火工品等行为,要移交自然资源部门、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对工作落实不力、责任不落实、排查执法不严的单位,要向市县政府通报,责令认真整改。
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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