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出台《山西省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试行)》,明确了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协调、信息共享、部门联动、队伍协同、物资共用、区域协作等6项工作机制,以及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
《工作机制》规定,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协调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之间应急力量调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应当建设互联互通的应急信息系统,建立一键联动、快速响应的指挥调度机制。
在信息共享机制中,要逐步实现总指挥部办公室、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县之间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应急资源数据信息共享。
在部门联动机制中,各专项预案规定的工作小组牵头部门应当牵头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制定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有序开展相关救援工作;负有应急救援职责的各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按照总体预案、有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在接到应急响应通知或重大以上或有可能上升为重大的突发事件信息时,主动对接应急需求,服从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的指挥调度,迅速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或有关应急救援岗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
在队伍协同机制中,综合消防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应当第一时间到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各类专业队伍是应急救援的协同力量,接到指挥部办公室的调度指令后有序开展应急救援。
在区域协作机制中,各设区市、县要根据区域地理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公共安全风险特点,建立相邻区域的应急协作联动机制,共同应对和防范相关区域和相关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机制》明确,该省将建立全省应急物资资源数据库和部门间的应急物资信息共享、互助共用、快速调拨机制,以提高资源的整体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