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录消防员按入职前经历主要分为三大类,退役士兵、专职消防员、社会青年。
一退役士兵
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单位)退役的士兵。
二专职消防员
区分政府专职消防员和企业专职消防员。
三社会青年
入职消防员的社会青年一般分为普通社会青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四其他
专长特招人员、其他救援队伍从业人员等。
据悉,目前新招录消防员培训期满后首次授衔情形主要分6大类:
01
无服役经历、无消防工作经历,从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者毕业生中招录,授予预备消防士。
02
有部队服役经历,按照服役年限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03
有部队服役经历,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按照学历授予预备消防士。
04
有政府合同制工作经历或有企业专职队工作经历,按照工作年限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05
有政府合同制工作经历或有企业专职队工作经历,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按照学历授予预备消防士。
06
既有部队服役经历又有政府合同制或企业专职队工作经历,按照累计工作年限,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关于首次授衔的相关说明:
从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社会人员中招录的,通过查阅专业技能资质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工资流水明细以及开展相应等级消防员技能鉴定等方式,对其从事救援工作年限和专业技能等级进行认定,并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对于其他救援队伍中招录且有服役经历的人员、分段从事救援工作的人员,认定工作年限按照累计方式计入工作时间(不满1年不计入);
从原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士兵中招录的,其在原单位取得的士兵职业技能等级,可由各总队审核后,认证为相应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