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一酒店起火 致10人死亡35人受伤

发布时间:2013-11-22点击量:838

5月1日3时许,吉林省通化市“如家酒店”一号店起火,到4时多大火被扑灭。此次大火共造成10人死亡,35人受伤。经初步判断,此次火灾是由于楼梯间失火引起浓烟上窜,10名死者送至医院后因窒息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据通化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乔淑萍介绍,从凌晨开始,医院陆续收治了40多位伤员,“这些伤员几乎没有一个有烧伤和烫伤,主要症状是头晕、恶心、咽喉痛。包括遇难者,尽管身体熏得黑乎乎的,但是没有烧伤痕迹,主要都是窒息死亡”。

火灾现场的被困人员受火焰及高热空气和烟雾影响造成吸入性损伤即刻就可发生缺氧,这是由于物质燃烧后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毒性物质,又因燃烧过程消耗空气中的大量氧气,伤员吸入氧浓度必然降低,造成早期缺氧。火焰及高热空气和烟雾造成的吸入性损伤还可能使受困人员很快并发肺水肿而导致死亡。

现场发现伤员应对其有无吸入性损伤进行快速诊断。

轻度吸入性损伤:指声门以上,包括鼻、咽和声门的损伤,表现为粘膜充血、肿胀或形成水泡,粘膜糜烂,尤以声门以上区域肿胀明显。现场伤员常出现喘息、声音嘶哑、吞咽困难、口鼻渗液多等呼吸道阻塞症状,小儿的这些症状会更明显,可引起窒息死亡。

中度吸入性损伤:指气管隆突水平以上,包括喉和气管损伤,临床出现喘息、支气管痉挛。

重度吸入性损伤:指支气管和肺泡单位水平以上的损伤。伤后立即或短期内出现严重的呼吸困难,并很快出现呼吸衰竭而死亡。

现场判断:

在密闭空间如建筑物内及汽车、飞机等处发生火灾致烧伤者,有面部烧伤尤其是鼻周围面颈部烧伤者,检查可发现鼻毛烧焦或咽部粘膜烧伤。在火灾现场意识不清、昏迷或在火灾现场停留时间过长和大喊大叫及奔跑者,损伤表现为刺激性咳嗽,唇部水肿和发音嘶哑同时出现,听诊检查有喘鸣音,重度吸入性损伤伤者常烦躁不安,意识障碍甚至昏迷。伤后不久即可闻及干、湿啰音,多为双侧,严重时遍及全胸。

现场救护:

  1. 观察伤员生命体征。
  2. 呼吸心跳停止须现场进行心肺复苏。
  3. 脱去燃烧后和污染的外衣,松解腰带,尽量脱离现场,吸入新鲜空气,鼓励咳嗽及深呼吸,翻身拍背。
  4. 立即给予氧气吸入。
  5. 地塞米松20mg静脉推入。
  6. 有支气管痉挛者,常用氨茶碱0.25g加入10%生理盐水20ml中静脉滴注。
  7. 采用雾化吸入。0.9NS20ml+地塞米松10mg+沐舒坦4ml+庆大霉素8万U,进行雾化,利于气道湿化,有助于分泌物的排出等。
  8. 在现场救护人员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施行气管内插管。
  9. 迅速转入就近医院医疗,必要时尽快施行气管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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