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部署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山西省政府日前部署两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工作,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化工领域“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近日,山西省政府安委会印发两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整治时间均为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
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山西省将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集中整治排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退出机制,推行路线风险评估,加快建设“一张网”信息系统,畅通跨地区、跨部门间信息协同共享渠道,使用可靠适用安全技术,破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难题,根治长期存在的顽症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实施方案明确了4大项14条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任务,包括严格从业资质资格安全准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规范过程安全管控和构建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分别根据部门职责细化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分成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完善巩固三个步骤展开整治。
在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方面,要通过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清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和各类生产、使用、存储危化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通过专项整治,查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清单台账,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彻底消除安全风险;结山西省委“零事故”单位创建,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有效防止非法违法“小化工”死灰复燃,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山西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全面排查非法违法“小化工”,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偏僻地点等场所的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重点排查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突出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重点企业,重点核实其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的一致性,是否存在非化工企业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对化工、医药企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等情况。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在从严从快严厉打击的同时,从严从重处罚,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推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建立完善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工作制度,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良好氛围。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二、河南:出台预案 提升事故应对能力和水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该预案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造成10人以上死亡(包括失踪),或者5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河南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何划分?预案明确了河南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河南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承担,由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秘书长及成员组成,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决策、指导、协调等工作。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设在省应急管理厅,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根据相关规定确定。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视情组成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组、治安保卫组、信息舆情组、善后处置组、技术资料组、后勤保障组、专家组等9个工作组。
此外,河南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政府及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组织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监测,进行分级监控,及时汇总分析事故隐患和预警信息。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要依照预案要求,按照明确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标准和应对原则,依照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抢险救援、紧急医学救援、治安管理及公共安全防护、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及信息发布等步骤,立即采取措施并组织开展处置工作。
来源:大河报
三、福建:举行非煤矿山透水事故应急演练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近日,2020年福建省非煤矿山透水事故应急演练在龙岩市新罗区举办,16个企事业单位共180余人参加。
演练模拟马坑矿业井下中区下盘+90m分段23#掘进面在凿岩作业时,出现透水事故,通过企业自救、区市响应、政企联动增援抢险等一系列应急救援措施,成功处置了此次透水事故。
演练主要设有应急指挥、决策会商、抢险救援、总结评估等演练科目,主要考察检验各有关部门的应急响应和指挥、抢险救援、伤员营救、紧急医疗救护、人员疏散等方面的应急方案和相互配合能力,有效检验了企业的事故先期处置能力,检验了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专业救援队伍及社会组织的应急合成保障能力。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四、陕西: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干部作风整顿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效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煤矿安全监管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
整顿的重点内容,解决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时,学习内容不全,学习方法单一,领会精神不透,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针对性不强,推动落实力度不足等问题。解决贯彻中省文件落实不力问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时,重视程度不够,方案制定照搬照抄,结合实际不紧密,研究推动落实措施不力,重点工作推动缓慢,整改要求打折扣等问题。解决安全监管责任不实问题。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深入、不扎实,安全监管职责不具体,安全责任层层甩锅,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发文多、落实少,重要求、轻措施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解决隐患排查整改不严问题。在隐患排查中不深入、不全面,对重大风险见怪不怪,对重大隐患整改盯的不紧,现场复查不严格,隐患整改没有形成闭环管理,管理制度落实差等问题。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不落实,执法检查方案不具体,执法检查走过场,该罚不罚、该停不停,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解决“哨兵”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驻矿安监员职责界定不明确,日常管理考核不严格,安全监管“前哨”作用发挥差等问题。
整顿分三个阶段,一是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照整顿重点内容,刀刃向内,直面问题,全面开展部门自查、个人自查,对表列出自查清单,完善制度机制,制度措施纳入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单一并汇总并逐级上报。二是全面整顿阶段。10月9日至10月31日,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照自查清单,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结合落实陕安委〔2020〕16号文件和《关于落实国家煤监局综合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通知》(陕安委〔2020〕22号)安排,全面开展整顿。三是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30日,作风整顿结束后,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抽出专门时间进行总结讲评,对表现优秀的进行表彰,对经过整顿仍没有转变进步的,指定帮扶人进行帮扶,限期整改提高。
整顿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集中安排时间,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的学习,把“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作为监管干部整顿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提高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干部作风整顿教育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见效。二是要务求实效。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干部管理、教育、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要深入剖析个人思想、作风认识方面的不足,查找安全检查是否走过场,执法检查是否存在宽松软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三是要全面检查。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作风整顿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和推动作风整顿工作落实情况。省应急管理厅结合三年行动督导检查对各市县作风整顿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市级部门作风整顿落实情况。
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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