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福州:满载100吨柴油货轮着火 消防成功扑救
5月11日09时47分,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金牌门水域一艘货轮着火。接警后,消防部门迅速调集辖区消防救援大队和支队特勤大队专业救援力量共8辆消防车、45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及战勤保障力量遂行出动。
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后发现,着火货轮漂浮在琅岐镇金牌门水域水面中间,现场火势较为猛烈。消防员立即携带有毒可燃气体监测仪、测温仪、测距望远镜等设备,乘坐海事部门应急船只靠近着火货轮进行火情侦查。经初步侦查发现,起火货轮为钢制运油货轮,由于机舱着火,引燃货舱中运载的部分柴油,现场灭火救援难度较大。
根据现场情况,全勤指挥部研究后决定与海事部门配合先将着火船只拖到岸边后,再进行灭火。16时05分,消防拖船将着火船只成功牵引至码头固定。一直在码头待命的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利用泡沫水罐车出三支泡沫管枪,向着火区域喷射水成膜泡沫灭火,经过近30分钟的奋力扑救,明火被成功扑灭,消防员在对着火船只进行冷却降温确认无复燃可能后,将现场移交海警处置。
据了解,起火货轮为无名无号船,船上运载约100吨柴油,现场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央广网
二、眼镜蛇都来了!贵州消防日均出10起“蛇警”,今年为何蛇虫频现?
每年五月到十月,是蛇出没最频繁的季节,尤其是在端午节前后,蛇类也开始了频繁的活动。
01、黔西南:毒蛇惊现居民家
5月7日,黔西南州贞丰左旗消防救援站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调派命令称:珉谷街道东门村一民房家里有蛇,需要消防帮助。
指战员抵达现场后侦查发现,该蛇为有毒的眼镜蛇。确定好蛇所在的位置后,指战员立即使用专业的捕蛇工具将眼镜蛇的头部成功钳制住,并用手抓住尾巴放入提前准备好的编织袋里面。
02、黔东南:夹“七寸”抓毒蛇
5月8日晚上7点多钟,黔东南从江县高增乡付中村一村民家中出现了一条2米多长的大蛇。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村民家中后发现,大蛇藏身之处就位于民房的杂物房内,盘踞在村民家中的一个方桌上,蛇长超过两米,全身黑色,并伴有白色的横纹。根据日常救援经验,消防员判断这是一条眼镜王蛇,毒性极强,是世界上最危险的蛇类之一。
消防员将眼镜王蛇从藏身之所赶出后,迅速使用捕蛇器精准的夹在了蛇的“七寸”,随后,一只手牢牢抓住了蛇头。在多名队员的配合下,眼镜王蛇被成功抓获。随后,村民找来了编制麻袋,消防员成功将眼镜王蛇装进了麻袋之中,并牢牢系紧了袋口。
那么,蛇闯入民宅怎么办?
①走为上策。蛇一般不会主动向人发出攻击,除非它认为受到了威胁,所以遇到蛇特别是毒蛇的时候,不要惊动它,而应避开其注意力,缓慢退到安全地带。
②不要自行驱赶,千万不要自行拿棍棒驱赶或抓捕,万一被蛇追赶,要跑曲线。
③瓮中捉蛇。在不确定蛇的毒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人员及时撤离房屋,并把房屋的门窗关闭好,将蛇困在屋内,防止其往室外窜,迅速拨打119,等待消防小哥来抓捕和处理。
来源:网络综合
三、保定人注意,切勿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2020年5月12日,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河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的通告》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向消防救援机构、交警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举报。
河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 关于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的通告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为了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消防车通道管理要求。
(一)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二)消防车通道应施划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三)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四)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五)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示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采取安装摄像头、安排人员开展巡查检查等措施,督促管理区域内车辆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防止占用消防车通道。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消防车通道相关要求,按要求规范停放车辆,自觉清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障碍物。
(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施划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一)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
(二)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三)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
三、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消防、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依法查处。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阻碍有关人员执行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举报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向消防救援机构、交警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举报。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保定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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