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应急管理要闻速递(2020.3.21—2020.3.27)

发布时间:2020-03-30点击量:1268

地方应急管理要闻速递

监测时间:2020.3.212020.3.27

体制改革

1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设立党委

326日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召开的第1次党委(扩大)会议上获悉,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改设立为党委。这对加强应急系统党的领导,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详细]

2 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应急厅党组改为党委

近日,河南省委已批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改设为党委。

下一步,河南全省各级应急管理局党组均将改为党委,这是对全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班子的一次加强,为统一指挥、统一制度、统一纪律打下了基础。目前,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能也正在移交当中。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明确自己作为党委、政府参谋部、联络处、指挥所、保障队的定位,着力从救援理念、职能、能力、装备、方式、机制等6个方面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党委和支部建设,大抓基层基础,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详细]

3 山东省发起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攻坚行动

山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召开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全省迅速发起包括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攻坚行动在内的九大改革攻坚行动,确保新旧动能转换初见成效,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会议强调,前进路上的最大障碍是体制机制束缚,破难攻坚最硬核的举措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要在深化落实已出台各项改革开放举措的基础上,迅速发起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攻坚行动等九大改革攻坚行动。针对抗击疫情“大考”中暴露的问题,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公共卫生现代化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公共卫生人才队伍等方面的短板,着力构建平战结合、科学高效、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整体提升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人事变动

4 江西调整省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

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江西省政府决定对江西省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江西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江西省应急厅。[详细]

地灾防治

5 江西提前启动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守

根据气象预测,江西自321日起进入雨季,下旬有四次较明显的天气过程。为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江西于321日起提前10天启动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

6 贵州水旱灾害防御提前进入汛期

针对今年水旱灾害防御严峻的形势,贵州省水利厅下发通知,决定从323日起,全省水旱灾害防御提前进入汛期。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贵州省汛期为51日至930日。如果预测当年气象年景差,汛前强降水过程增多,就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入汛。

7 甘肃省地质灾害应用研究成果首次在国际顶级期刊发表

近日,正在承担甘肃省科技厅科技重大专项的兰州大学研究团队在遥感领域国际顶级期刊《RemoteSensingofEnvironment》上发表了题为“基于InSAR技术的滑坡规模预测研究”的研究成果。这是该团队将遥感技术和数学模型交叉应用于滑坡灾害识别和预测研究的突破性研究进展,也是甘肃省地质灾害应用研究成果首次在该期刊发表。

研究成果对甘肃省内黄土滑坡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可进一步推广应用至其他滑坡灾害高发区。

8 福建省开展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320日,福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制定《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12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内容包括防洪防潮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海洋渔业和监测预警设施、水上交通航运和海上作业、城镇防涝、地质灾害、避灾安置点、森林防火等7个方面。

《方案》明确,此次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组织发动、自查自改、监督指导、责任落实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应急能力培训

9 山西:将开展百万安全和应急管理人员“大培训”

山西省《2020年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出炉。今年,山西省将开展百万安全和应急管理人员“大培训”、实施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大考核”、组织专业素质“大比武”等具体培训计划。

山西省分管安全和应急管理领导、省级部分事故灾害专项指挥部副指挥长、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重点部门值班室分管领导等,全部参加应急指挥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通过狠抓“管理者”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培训、“从业者”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三支队伍”服务能力培训,实现百万人员“大培训”计划。

应急人才技术支撑

10 青海:启动建立全省应急管理专家库工作

近日,为做好青海全省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推动该省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青海省应急管理厅依据《青海省应急管理厅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下发通知,开始启动建立全省应急管理专家库工作,并面向全省公开招贤纳士。

据悉,此次招募主要面向青海全省范围内的政府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应急救援队伍、技术服务等机构,征集应急处置类、咨询服务类、现场检查类、技术评审类、事故调查类、灾害评估类和宣传培训类专家。

11 河北制定5年规划增强应急突发事件产业支撑力

河北省政府近日印发《应急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提出,到2025年,全省应急产业集聚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规模实现爆发式增长,基本形成完备的应急产业体系。

根据规划,河北省将深入推进唐山开平、张家口怀安2个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6个省级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壮大20个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应急产业特色集群;建设100个省级以上应急产业相关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构建起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应用于一体的创新研发体系;建设3-5个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基地,应急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详细]

应急预案

12 江苏省发布新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近期,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对应响应级别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同时201444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废止。

《预案》提出,事发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判定为较大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对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采用电话报告,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省生态环境厅监测预警或接到相应报告,应立即组织专家研判,及时提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建议,提请省人民政府相应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时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

13 湖北省就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出台应急预案

近日,湖北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湖北省在生产及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导则)》。

《预案》提出,要依据企业人员构成及流动情况,重点从传染源传入企业的途径、企业员工感染的途径等方面判定疫情传染源及传播途径;同时,根据湖北省疫情风险等级评估报告以及属地风险等级划分,企业依据人员流动情况和生产经营活动确定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场所或重点人员,其中集中办公、生产或经营区域、食堂、生活区等人员集中聚集区域和进出人员、车辆、物流要重点防控环节。

《预案》强调,企业可结合应急管理机构,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确保疫情防控领导重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对策措施到位、责任分工到位、投入保障到位、督促落实到位、防控成效到位。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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