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除违章搭建!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
违章搭建的房屋竟然被改造成了群租房和汽配厂。近日上午,姑苏区金阊街道白莲社区联合城管、物业、环卫等部门开展“疫情防控不松懈,共筑生命安全防疫墙”整治行动,调配专业人员,将违建房屋进行了整体拆除,为助力疫情防控再加码。
据了解,此次整治地点位于枫桥路605号,房主将违章搭建的房屋改造成了群租房和汽配厂,原本狭小的空间内居住着十几户居民,附近拾荒的人也将垃圾堆放在此处,散发阵阵恶臭。此外,消防设备缺失、私拉电线进行电动车充电等情况,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情,将严重影响消防救援车辆通行和灭火救援工作,后果不堪设想。
前期,白莲社区多次对周边居民、租户进行调查走访,对房主进行劝导与沟通。此次,在夏莲区域网格联动站的积极协调下,调配专业人员,汇聚多方力量,将原本面积较大的违建房屋进行整体拆除,清理大量生活垃圾和杂物,并对整治区域及时进行清洁消杀工作,有效抑制病毒传播。
为确保疫情期间整治工作不降温,疫情过后工作进度不脱节,白莲社区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队战斗堡垒、党员先锋带头作用,积极发动居民群众,在地毯式防控排查的同时一并做好消防隐患、环境卫生等情况的摸排,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隐患排查不换挡”。
来源:苏州日报
二、《消防60s》应势来袭,教您依法打“李鬼”
近日,郑州航空港消防救援支队首推的微视栏目《消防60s》硬核普及消防产品假冒伪劣辨别方法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网友纷纷留言咨询遇到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该如何维权。
为及时准确回应网友疑问,支队精心制作、应势推出的第二期《消防60s》,线上教授网友如何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用假等违法行为,维护自身权益和消防产品市场稳定。
节目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向广大网友重点介绍了遇到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情况可以拨打的举报投诉电话,特别列举了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行为违反的相关法律条文及不同部门的法定职责,给网友的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持。
来源:映象网
三、武汉一线消防员 从火神山到社区,在疫情前线防控
衣服一层层脱下,先是最外层的隔离衣,再是防护服,李长春这才发现,最里一层的手术服,已被汗水打湿,和皮肤粘连在了一块儿。
李长春是武汉火神山医院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在医院污染区工作了个5小时后,他已经全身湿透,“鼻子、耳朵被口罩勒得疼,哪儿都不舒服。但是医护人员一进去就是6个小时,不吃不喝,还不能上厕所,你可想而知是怎么过的。”
1月底,李长春带领7名消防队员参与火神山医院的建设,组建消防站,并驻扎至今。上述场景发生在3月11日、12日,他们为分布在全院的1167个烟感探测器作重新标定。
在武汉,疫情发生以来,有数百名消防员像李长春一样,出没于各大医院、康复驿站、小区、街巷,除了防火灭火,还从事病人转运、物资搬运、社区洗消等本不在其职责范围之内的涉疫工作,消防员,成了这座城市抗疫力量中不可或缺的一支。
如今,他们和整座城市一起,翘首企盼疫情的结束。
预案加巡查,让火神山无火
火神山医院位于武汉蔡甸,是此次疫情期间首个参照北京“小汤山”模式而建的传染病专门医院,建筑面积达3.39万平方米,提供1000张床位。
李长春向新京报记者回忆,1月31日,火神山医院交付前两天,他和另外7名消防员接到组建消防站的任务,赶赴火神山。
一切几乎从零开始。后来的消防站当时还只是间废旧的超市,没有包括灭火器在内的任何灭火防火设备。李长春带着队员将超市改造为消防站,同时给院区安装了1000具灭火器和1100多个烟感探测器,几乎两天两夜都没有合过眼。
李长春告诉新京报记者,作为一家专门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传染病医院,火神山医院一旦失火,情势远比普通医院复杂。
住院的重症患者往往戴着供氧设备,或者有其他插管,如火势蔓延需转移病人,必须确保这些生命保障系统不会中断。医院内有严格的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分区,如果在救援过程中破拆不当,有可能造成院内污染甚至整座医院的停摆。而对于消防员自己,在疏散人员时还得注意避免被感染。
为此,李长春和队员们花费两周多制作了115份应急预案。因为不便频繁进入隔离病区,他们用无人机高空取下医院的三维实景图,再制成电子沙盘,在上面反复推演,“每个区域、每个通道、每个点都要把它想得细之又细。”
每日的巡查也必不可少。火神山消防站的队员们每天两次在院内巡查,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随时保持畅通,还要给分布在院区的9个消火栓测压,保证水压符合安全要求。
自雷神山医院投用以来,江夏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彭青松也一直坐镇。他告诉新京报记者,2月16日,雷神山消防救援站的队员巡查时发现,强电间内的一个配电箱用塑料布蒙盖着,“但这个‘雨布’是可燃的,如果碰到电气故障等原因,就可能酿成火灾。”这一问题后来被反映到了雷神山医院运行保障指挥部的例会上,塑料布被迅速撤下,每间配电房内增设了超细干粉灭火弹,还加放了一卷防火的阻燃布作备用。
在周密的预案和日常巡查下,火神山、雷神山医院迄今没有发生过任何火情。
这两家医院只是一个缩影。3月17日,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疫情发生以来,除了在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派驻消防员以外,武汉市消防共摸排建档“五类场所”980家,驻守9家定点医院、7家康复驿站、7个集中隔离点,整改风险点15138个,捐赠灭火器12000具、火灾报警器2171个,实现了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方舱医院和集中隔离点等场所“零火灾”。
背着几十斤重的消杀壶跑十几栋楼
在疫情中的武汉,消防员不只要和火打交道。
疫情来袭,诸事纷杂,消防人员的工作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了。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上述负责人表示,疫情发生以来, 119报警服务台全天候24小时受理涉疫报警求助,抽调骨干力量组建20支、650人的“119党员突击队”,主动承担病员转送、医护接送、洗消杀毒、物资转运等勤务工作。
武汉市江夏区的119党员突击队有32人,其中12人专事人员转运,姜恒是这个小分队的队长。
姜恒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转运的主要是密切接触者和治愈出院但须继续隔离的人员,这些人员上车前,队员们需要对他们作全身消杀。而消防员自己也不能掉以轻心,每天出站前,姜恒和队员们都会听从医护人员的建议,穿上防护服,佩戴护目镜,戴两层口罩、两层防护手套,脚上套上两层鞋套,保证全身无任何皮肤裸露。每转运完一批人员,消防员和车辆也要做一次全面消杀。
在青山区,消防队员是老旧社区洗消杀毒的中坚力量。翟帅是青山区119党员突击队的副队长,他告诉新京报记者,由于青山区老旧小区多,物业管理落后,区政府指定由他们对73个老旧社区开展消杀工作。
翟帅介绍,消杀完全依靠人力,背着几十斤重的消杀壶,有时一名队员一个上午就得跑上十几个楼栋,用掉五六壶消毒水。
有时,消防员们还要承受市民们压力、情绪的转嫁。武昌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张拓向新京报记者回忆,3月初,武昌区的119党员突击队接管了武昌火车站附近一家酒店改造的康复驿站,但“第一天晚上就炸锅了”。有的康复患者认为自己已经治愈,不需隔离,有的嫌弃酒店条件差,还有些老人患有基础性疾病,但当时驿站尚未派驻医护人员,他们担心自己得不到照护。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提出五花八门的要求。
就在当天深夜,一位老人心脏病犯了,消防队员迅速联系了一家医院,给老人做了检查,开了药。随后几天,他们根据康复患者们的需要,陆续补进医疗用品和药物、各类生活物资,有位患者反映在房内呼吸不畅,消防员们还协调要来了一台制氧机。如此一来,康复患者们情绪才逐渐安定下来。
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13日,该支队共出动指战员13182人次、执勤车辆2749台次、转送病员8154人、接送医护人员1975人次、洗消杀毒764.6万平方米、转运物资7224.5吨。
“愿山河无恙,人间皆安”
面对疫情,在执行任务时,消防员们也会感到恐惧。
2月10日,武汉市青山区一居民楼发生火灾,青山区武丰消防站派员救火。起火的单元楼里有多名确诊和疑似病人。翟帅回忆,队员们和往常一样,依照事先确定好的战斗编程,冲进住有确诊和疑似患者的楼里灭火、疏散,还救下了一名婴儿,救援全程历时一个多小时。
虽然这个过程中并没有直接接触过确诊和疑似患者,但救援完成后,翟帅还是有些后怕,毕竟冲进楼里救援的队员没有穿防护服。在队员们监测体温的那些天里,翟帅每天提心吊胆,“会不会有人因为这个状况被感染,我一直在顾虑这件事情。”
但这些恐惧,有时能被更强大的力量消解。翟帅回忆,有一回,他和队员们完成任务,到加油站给车加油,突然不远处传来一声“武汉加油”,抬头望去,发现一位老奶奶正拿着手机拍他们。
有时,这种力量也来自被他们守护着的医护人员。
有一天在火神山医院巡查时,李长春看到,一名女军医在隔离病区出现身体不适,被紧急换下。疲惫不堪的女军医脱下防护服,脸上挂满了愧疚,嘴里连声说,“不好意思,真丢人。”李长春很感慨,“她都(累成)那样了,她还觉得不好意思。”
这两天,随着病患救治压力减轻,不少援鄂医疗队陆续撤离,武昌区消防员们的任务栏里又多了一项——护送医护人员返程。消防队员曾鸣记得,3月17日上午,武昌区消防队开往机场的大巴车内热闹了一路,青海的医护人员欢迎他们到青海吃羊肉、看青海湖,队员们则邀请对方疫情过后再来武汉,吃热干面、看樱花。
不久前,雷神山医院A区走廊的涂鸦,在网上火了一阵。从全国各地来援助雷神山医院的医护人员们,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在原本空无一物的白墙上,画卡通版的医生护士,画各自家乡的美景和心心念念的美食……在日夜奋战的“战场”上,他们许下简单的愿望——“愿山河无恙,人间皆安”。
在某个角落,雷神山消防救援站的一位年轻队员也画了涂鸦,那是一对消防员和护士的背影,一左一右伸出的两只手,合在一起比出了个心形。彭青松说,这“画”里有话:“他们(医护人员)在守护病人、救治病人,我们既在守护病人,同时也在保卫他们的安全。”
来源: 新京报
四、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改内容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作出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三)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四)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五)将第十四条修改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六)将第五十六条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七)将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中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将第七十一条中的“审核”修改为“审查”,删去第二款中的“建设”。
(八)将第五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九)将第五十九条中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修改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
(十)将第七十条修改为:“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经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十一)将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中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修改为“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公安机关”、“公安部门消防机构”修改为“应急管理部门”;将第六条第三款中的“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修改为“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第七款中的“公安机关”修改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将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中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修改为“消防救援机构”;将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中的“公安消防队”修改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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