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应急管理要闻速递(5.25-5.31)

发布时间:2019-06-03点击量:1509

地方应急管理要闻速递

1、湖南省印发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湖南省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情形进行了明确。考核内容包括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安全预防、强化基础建设、防范遏制事故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和消防重点工作等七方面。

对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市州发生4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者发生4起较大亡人森林火灾,或者发生1起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的;县(市、区)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2起较大亡人森林火灾的;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所监管行业领域发生1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等。被“黄牌警告”的单位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对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市州发生1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森林火灾,或者发生5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5起较大亡人森林火灾的;县(市、区)发生1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3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3起及以上较大亡人森林火灾的;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所监管行业领域发生2起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发生1起重大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事故,或瞒报、谎报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

“一票否决”的单位,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自预否决之日起一年之内不得提拔重用,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扣发当年绩效奖金。被“黄牌警告”的单位,当年不得参加与安全生产和消防有关的评先评优。



2、河北省做好抢险救灾社会力量车辆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建立河北省抢险救灾免费通行协调保障机制,做好抢险救灾社会力量车辆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通知要求,针对跨省救援,河北省社会力量赴外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以及外省社会力量到河北省参加应急救援或途经河北到别省参加应急救援时,应事先在应急管理部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省内救援和自发救援的社会力量也应提前申报队伍、装备、车辆信息、行驶路线、通行时间等相关信息。



3、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建立全省应急管理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程序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对全省联合惩戒工作程序作进一步规范。基本程序为:信息采集、信息告知、信息报送、信息移出。在信息告知程序,对拟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属地应急管理局应下发书面告知书。单位如有异议,应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辩。无申辩意见或申辩意见不成立的,属地应急管理局直接下发《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确认书》。在信息移出程序,联合惩戒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期限为1年,被惩戒对象须在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属地应急管理局提出移出申请。



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与省水利厅签署合作备忘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与省水利厅签署合作备忘

5月28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与省水利厅签署了防汛防台抗旱有关事项合作备忘,双方将在信息共享、水利工程调度、监测预报预警、水利工程抢险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应对洪涝台旱灾害,全力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5、北京市强化防汛工作衔接和能力

北京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要以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为主线,保证重大活动和重大工程防汛安全万无一失。要强化防汛工作衔接和能力建设,主动担当,互相补位,确保职责衔接到位、系统运行到位、责任明确到位、方案预案到位。聚力抓好重大任务防汛安全保障,“一事一案、一处一案”,提高预报预警精度,加强与周边地区信息共享,密切关注跨界地区雨情汛情,确保第一时间发布预警并做出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险情事故。深入推进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开展拉网式排查、清单式交付、销号式整改,对整改工作一盯到底,及时归零。大力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同步抓好蓄水抗旱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加强指挥调度和突发事件处置,加强防汛演练。



6、上海市发布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指南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对该市范围内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的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实施指南》引导企业将安全风险管控作为自身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比《试行指南》新增了危险化工工艺和化工装置的辨识方法;新增涉及危险性较大化学品的场所和设施,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等场所;新增每日动态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特殊作业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等内容;新增安全风险公告警示的相关内容。



7、广东省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5月23日以来,广东省南部出现持续性强降水天气,5月27日省防总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受影响地区发生城乡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风险较高。截至5月28日上午,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点和施工场所转移避险1296人,抢救因强降雨被困人员182人、疏散524人。预计未来几天强降水将持续。



8、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洪涝灾害


5月25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地出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的强降雨过程。截至5月29日15时,暴雨洪涝灾害共造成全区35万人受灾,因灾死亡9人、失踪3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6.2万人;农作物受灾2.3万公顷;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25户539间,一般损坏房屋5399户3.23万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及时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各地及时组织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放大量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生活。



9、天津市专项仓储物流

5月25日起至10月底,天津市安委办组织开展仓储物流企业(场所)安全生产“回头看”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要求重点做好“一企一账”“一企一案”和“一企一清”的“三个一”工程。相关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仓储物流企业(场所)的相关手续、储存情况、消防安全、值班值守、应急演练等需要重点排查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10、贵州省启动应急协同机制

贵州省应急救援协同机制率先在全国启动。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财经大学、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蓝天救援队等46家单位分别被授予“贵州省应急救援新闻宣传单位”、“贵州省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基地”、“贵州省应急救援医疗保障基地”和“贵州省水域公共安全救援队”等应急救援基地。同时,有来自地震、地质、道路交通、森林保护、化工工艺和灭火救援领域的66名应急方面的专家被聘请为“贵州省应急救援专家”,他们将为贵州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技术、智力支持。此次集中签约授牌,将有力推动贵州省应急管理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加强与医疗、通讯、电力、救援队伍、救援专家等的协同联动。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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