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天气变化明显,降温大风气候不断增多,北京市已进入冬季火灾高发期,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季节性火灾发生,全力维护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
近年来11月份火灾形势分析
(一)居住场所火灾是防控重中之重。近年来,居住场所、交通工具、垃圾及废弃物始终排在各类场所火灾中的前三位。当前,进入冬季,全市未开始集中供暖,电暖气、电褥子、“小太阳”等取暖设备使用率增加,加之居住人员不良的烘烤习惯,增多了火灾隐患。
(二)电气因素、用火不慎、遗留火种依旧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11月份,生活用火用电量明显升高,电气火灾高发问题依然突出,始终高居第一。遗留火种和用火不慎(包括吸烟、玩火)引发的火灾所占比重较大。此外,农村烧煤取暖现象仍然存在,居民将未燃尽煤灰随意倾倒等行为应及时制止,严防火灾发生。
11月份,天气寒冷,在全市集中供暖前,居民用火、用电、用气自采暖现象增多,居民家庭火灾隐患激增,因采暖设备大多放置在居民生活、生产活动频繁的区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十一月份火灾防控重点提示
(一)积极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受季节特点导致气温下降,居民家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剧增,不安全或违规使用煤电气取暖设备现象突出,部分人员特别是流动人口自救逃生知识与能力匮乏;一些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建筑毗连,耐火等级低,加之私搭乱建,通道狭窄等现状,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极易造成亡人火灾事故;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存在抢工期、抢进度、超时间违规生产经营现象,火灾风险进一步加大。各地区、部门、单位要以冬春火灾防控为契机,紧盯城乡结合部地区、老旧居民区,以及物资仓储、厂房、农贸批发市场等易发生火灾或产生“火烧连营”现象的场所,加大隐患排查检查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严密各项防控措施,强化督导落实,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各类安全管控措施。要对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场所、养老机构、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彩钢板建筑、机场和铁路等交通枢纽以及大屋脊建筑、老旧平房社区、筒子楼及废品回收站等重点地区,严管严控措施要求,严查严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火灾风险,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防控的死角和盲区,对发现的隐患,依法查处。要结合火灾特点和本地区实际组织加大防火检查、夜间巡查和重点看护,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坚决遏制亡人火灾。要加大可燃物清理力度,11月份空气干燥,大风天气频繁,易造成落叶、垃圾等可燃物堆积,特别是大型公共停车场、旅游景区、文物古建、在建工地周边等人员密集区域,一旦落叶、垃圾等可燃物堆积,极易因烟头等微小火源引发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起火冒烟事故,各地区、部门、单位要增加可燃物清理和湿化频次,坚决防止此类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强化重点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应对突发火情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程序、联动响应机制,确保灭早、灭小、灭初期。
(三)加强消防安全警示教育。要以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利用微博、微信、短信、以及户内外电子显示屏、社区单位宣传栏、橱窗等载体,广泛报道典型火灾案例,普及法律知识、防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强化警示提示教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要发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社区居民、学校师生等人群,开展体验式消防宣传教育。要发动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综治、派出所、物业,组织网格人员、楼门长、保安等力量,持续深化网格人员“三步两并”(即查、劝、报三个步骤,协助清理和宣传一并推进)工作措施,按照《社会面网格火灾防控各级人员职责清单》提示卡要求,采取上门入户宣传、面对面提示等形式,宣讲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及时清理可燃杂物,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本文资料来自北京消防。